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6-015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以
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
3 号公司办公楼三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洪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表决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念哲、孙琦、于延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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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7,00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 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700 万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交易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
标,能够为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
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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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
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7、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28 日届满,为了及时做好此次换届
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广泛征询相关股东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郭洪生、黄江南、黄伟华、
郭洪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
东的权益,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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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董事
职责。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风险提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即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先生
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47 号),因违规减持,予以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其超比例
减持行为处以 420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460 万元。郭洪生先生已在规定时间
内缴纳罚款,并公开致歉。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经广泛征询相关股东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王敏女士、刘向明先生、朱
克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
东的权益,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10、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现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后),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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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组织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地点为公司三层大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
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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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洪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0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被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技术创业
协会聘为“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荣获辽宁省杰出民营企业家称号、沈阳市工业
年突出贡献奖。1982 年 7 月至 1985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任
助理工程师职务;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就职于沈阳第一机床厂,任工程
师职务;1986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于东北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在职学习,
获工学学士学位;1993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沈阳四通新技术开发公司,任副总
经理职务;1994 年至 1996 年,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在职学习;1996 年至 2005
年先后在沈阳蓝英自动化有限公司、沈阳蓝英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或
执行董事)职务; 2004 年至 2010 年 6 月在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6 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巨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德福埃斯精密机械(沈阳)有限公司(原名:威马精密机械
(沈阳)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蓝英城市智能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
中科海德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截至 2016 年 2 月 24 日,郭洪生先生持有
公司发起人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51%股权,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中巨
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持有公司 0.9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先
生除 201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
47 号)外,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2、黄江南:男,1950 年 1 月出生,1978 年至 1981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现
实经济系攻读硕士,联合国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修,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
在报章、杂志发表数百篇经济论文,出版过多本著作和译著;为中央政府提供几
十个改革和经济发展策略的报告。1981 年至 1985 年任职于中国国务院技术经济
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国务院体制改革研究所研
究员,中国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1985 年至 1989 年在中国河南省对外
经济贸易委员会任副主任,河南省黄河大学教授;1989 年至 1993 年在伟达国际
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3 年至 1997 年在中国北京劳德斯达咨询公司任董事长、
总经理,中国长春长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7 年至 2000 年在香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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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集团研究公司任董事总经理,香港光大金融控股资金管理部部长,中国光大证
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香港光大增长基金投资总监,海南资源股份公司
(美国 NASDAQ 上市公司)董事;2000 年至 2002 年任香港南方中天金融集团总
裁,香港南方中天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 年任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
国环保项目国际协调官;2004 年至今任美国查顿资本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董
事,期间曾任 Chardan China Acquisition Corp. (NASDAQ 上市公司奥瑞金种业
公司“SEED”前身)副董事长,Chardan North China Acquisition Corp. (NASDAQ
上市公司和利时自动化有限公司“HOLI”前身)董事副总经理,Chardan South
China Acquisition Corp. (NASDAQ 上市公司辽宁高科能源集团公司“APWR”前
身)董事长。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黄江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黄伟华:男,1970 年 1 月出生,江苏工学院动力机械工程系内燃机专业
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财务会计专业硕士、博士。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在福建永安内燃机配件厂任技术员,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4 月在东方海外
(中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在和黄天白(中国)
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2 年 1 月加入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万联证券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凌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香港艺康有限公司董事,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06 年 2
月起兼任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黄
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
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4、郭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高中学
历,中共党员。1987 年 10 月至 1990 年 3 月在军队服役;1990 年 5 月至 1997
年 12 月,于黑龙江省龙江县电业局任职;1998 年至 2010 年 6 月先后在沈阳蓝
英自动化有限公司、沈阳蓝英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限
公司任职;2010 年 2 月至 12 月任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同时兼任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董事。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郭
洪涛先生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10%股权,持有公司发
起人股东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 68.89%股权。郭洪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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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敏: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
事、辽宁省优秀注册会计师。1987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就读于东北大学,获工
学学士学位。1991 年 8 月至 1996 年 3 月在关东能源交通协作开发集团从事财务
工作;1996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职于辽宁捷信咨询机构,历任业务助理、
项目经理、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兼主任评估师、首
席合伙人职务;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职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有
限公司;2010 年 6 月、8 月至 2013 年 12 月 5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辽宁凯傲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向明: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盟成员,
法学学士、律师证券从业资格。2000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江苏金鼎英杰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亿通科技(300211)独立董事;
现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兼任维格娜丝(603518)、光一科技(300356)
独立董事。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刘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朱克实:男,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国家会
计学院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战略研究所所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中国人民
大学财政学专业税收实务方向博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
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辽宁省税务局科员;1994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副
主任科员;1998 年 3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辽宁省财政厅主任科员;2004 年 1 月
至 2005 年 1 月任国家税务总局高级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航天
信息二级公司航天在线网络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所长、教授,
兼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朱克
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
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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