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审
阅了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专项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并且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期限(含上市前与上市后)未超过五年。
因此,为保证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建斌 王全胜 倪慧萍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