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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
效监督。现将2015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总体评价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出现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对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下
达的任务和目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 3 届监事会第 3 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26 日
2 第 3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 2015 年 4 月 24 日
3 第 3 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 2015 年 8 月 24 日
4 第 3 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 3 届监事会第 3 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4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4 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 10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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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 3 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第 1 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3)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 3 届监事会第 5 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 3 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第 3 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同时公司召开的
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
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
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
行了有效的监督。
三、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科
学合理,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
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真实、
客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真实、公允的。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任何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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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
生关联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报
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营运环节能够有效预防、
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和出现的问题,能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运行有效。
7、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审议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
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未发
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等行为发生。
四、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
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
的职能,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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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做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
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进行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
通渠道和方式。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
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资
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
实施监督。
4、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
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
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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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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