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远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森远股份本次发行 2,649.7085 万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040.48 万元,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指定吴小萍、张群伟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笔录、口头证言、事实均由公司提供。公司已
向本保荐机构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核查报告所涉及的所有文件、资料、笔
录、口头证言、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全部责任。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册会计师等
人员交谈,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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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9 号”文批准,公司获
准向特定对象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085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9.4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4,040.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到账。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会验字【2015】358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时 间 金额
2015 年 10 月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减:发行费用 959.52
2015 年 10 月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4,040.4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5.49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9,559.48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4,496.49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在中信银行
鞍山分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0 月,森远股份、保荐机构与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吴小萍、张群伟对该专
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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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4900048760 8,804.87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4200048759 3,002.52
中信银行鞍山分行 8110401015100048758 2,689.10
合计 - 14,496.49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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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559.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5 年 10-12 月: 9,559.4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项目预计达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到预定可使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额 用状态日期
额
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 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
1 9,500.00 9,500.00 700.00 9,500.00 9,500.00 700.00 -8,800.00 2018-12-31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 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
2 6,500.00 6,500.00 3,500.00 6,500.00 6,500.00 3,500.00 -3,000.00 不适用
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术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19.00 3,000.00 3,000.00 319.00 -2,681.00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5,040.48 5,040.48 6,000.00 5,040.48 5,040.48 - 不适用
- 合计 - 25,000.00 24,040.48 9,559.48 25,000.00 24,040.48 9,559.48 -14,481.00 -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注 2: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24,040.48 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559.48 万元,累计产生利息净收入 15.4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 14,496.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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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5】3608 号),公司已投资 4,260.57 万
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4,260.57
万元。
六、会计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森远股份《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会审字[2015]3608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森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森远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5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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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萍 张群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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