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艳)

来源:深交所 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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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出席了 2015 年任期内的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5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委

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贾艳 14 14 0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3 次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贾艳 3 3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

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延长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 2015 年上半年

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

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参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所持参股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5、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6、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向

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

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薪酬体系进行认真研究,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

外,还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

通、交流,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

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

案,都做到调查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不断的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贾艳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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