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世宝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浙江世宝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2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1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51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65,816.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65 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额
1 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 20,000.00 12,800.00
2 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及机加工建设项目 59,380.00 20,000.00
3 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 5,000.00 4,000.00
年产 210 万件(套)汽车转向(电动 EPS)
4 37,000.00 29,016.29
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化投资建设项目
合计 121,380.00 65,816.2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吉林世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杭州世宝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世宝”)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
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 10,060.94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7,098.5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截至 2015 截至 2015
募集资金
序 已变 调整后投 年 12 月 31 年 12 月 31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号 更项 资总额 日累计投 日投资进
总额 度(%)
目 入金额
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
1 否 12,800.00 12,800.00 6,744.32 52.69
扩产项目
汽车零部件精密铸件
2 否 20,000.00 20,000.00 2,219.68 11.10
及机加工建设项目
汽车转向系统研发、
3 否 4,000.00 4,000.00 324.89 8.12
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
年产 210 万件(套)
汽车转向(电动 EPS)
4 否 34,000.00 29,016.29 772.05 2.66
组件等系列产品产业
化投资建设项目
合计 -- 70,800.00 65,816.29 10,060.94 15.2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可
行性是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否发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重大变
化
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扩产项目
汽车转向系统研发、
2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继 2014 年杭州世宝的液压助力转向器产品通过了戴姆勒集团德国实验室的
严苛试验后,2015 年戴姆勒集团开始正式对杭州世宝的研发、生产、质量、物
流、管理等进行全面审核。最终在经过了戴姆勒德国专家数轮评审之后,戴姆勒
集团于 2015 年 10 月授予了杭州世宝戴姆勒集团载重车转向器全球供应商资格。
期间,戴姆勒集团的技术、采购、供应商管理等部门分别与杭州世宝就产品开发、
供货协议、质量要求等进行了交流。戴姆勒集团是全球高端汽车当之无愧的领导
者,符合公司向汽车零部件配套高端化、全球化升级的策略,杭州世宝对《汽车
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原计
划投资的设备、设施等的具体规格型号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提高了该等设备、
设施的自动化程度、防错性能,使其能够完全满足包括戴姆勒集团在内的世界一
流汽车厂商的高质量要求。鉴于设备、设施定型的调整须经多方论证,包括听取
戴姆勒专家的意见,相应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
态。
本次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及部分设
备、设施规格型号的调整,不存在导致项目变更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
维持一贯的审慎态度,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安全,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
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对《汽车液压助力转向器扩产项目》、
《汽车转向系统研发、检测及试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浙江世宝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
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财通证券对浙江世宝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俊杰 张士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