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4 1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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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公告编号:2016-01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调整股权比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海股份”)于近日接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关于其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的告知函(本次股权调整不

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亿威投资股权结构变更的情况

本次变更前,亿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方铿 李国伟

100% 100%

Esca Investment Megastar Venture

Limited (BVI) Limited (BVI)

58.30% 41.70%

Antrix Investment

2.01%

Limited (BVI) 6.40%

60.85%

亿都(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

100%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37.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方铿先生将其持有的 Esca Investment Limited 100%股权转让给方

铿先生及其配偶、子女共同持股的 Fang Brothers Holdings Limited(肇丰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肇丰集团”,方铿先生及其配偶边敏芝女士、其子女方淑君女

士、方淑仪女士、方淑明女士、方仁德先生各持有肇丰集团 1%、19%、20%、

20%、20%、20%股权)。

2016 年 3 月 8 日,方铿先生及其夫人边敏芝女士、其子女方淑君女士、方

淑仪女士、方淑明女士、方仁德先生签署《投票协议》,就其作为肇丰集团股东

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投票权作出约定。边敏芝女士、方淑君女士、方淑仪女士、

方 淑 明 女 士 及 方 仁 德 先 生 同 意 就 肇 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运 营 中 涉 及 Esca

Investment Limited、Antrix Investment Limited、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江

海股份有关事宜听从方铿先生的指示行使其各自投票权。

根据香港律师 Cheung, Tong & Rosa Solicitors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

《投票协议》构成各方合法、有效的义务并可被执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方

铿先生实际上控制肇丰集团股东会 100%投票权,因而,方铿先生仍享有 Esca

Investment Limited 100%投票控制权。

本次变更后,亿威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方铿 方铿之配偶、子女 李国伟

100%

1% 99%

Esca Investment Megastar Venture

Limited (BVI) Limited (BVI)

58.30% 41.70%

Antrix Investment

Limited (BVI) 6.40%

2.01% 60.85%

亿都(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

(香港上市公司)

100%

亿威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37.50%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

有限公司

二、本次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亿威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股权调整完成后,亿威投资仍持有公

司 37.50%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方铿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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