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6-01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江苏海力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 23,043.60 万元提供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已实
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6,043.60 万元、美元 2,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租赁”)签署了《回租租
赁合同》合同编号:JTZL-SHHZ-2016-009 号),租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230,435,972.05
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山东海力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 201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
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质押(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1
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 2 亿元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及
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额度的担保业务,也不包含
已经为江苏海力提供的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0.4 亿元的担保),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
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 2016-010
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完成上述融资租赁担保合同的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横琴金投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JTZL-SHHZ-2016-009-BZ
(02)号),为江苏海力与横琴金投租赁签署的《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JTZL-SHHZ-2016-009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
租金)、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为江苏海力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043.60
万元、美元 2,000.00 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
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65,527.13 万元、欧元 6,800.00 万元、美元 4,000.00 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351,570.73 万元、欧元 6,800.00 万元、美元 6,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25%,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2
1、公司为江苏海力提供担保的合同。
2、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