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移动 公告编号:2016-036
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恒信移动 股票代码 30008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段赵东 苏竞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恒辉商务大厦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恒辉商务大厦
传真 0311-86130089 0311-86130089
电话 0311-86130089 0311-86130089
电子信箱 office@hxgro.com office@hxgro.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信息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分为个人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和行业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
务。
1、在个人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领域,公司作为移动信息产品复合型销售专家,在销售移动信息产品的同时为客
户提供移动信息产品整体应用服务。
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业务方面:公司提供手机零售业务和运营商定制终端产品以及合约机产品的销售业务;
移动信息产品的整体应用服务方面:手机视频项目,主要提供视频内容的制作与发布,目前公司运营的有新闻资讯视
频的节目和手机视频纪录片频道,手机视频业务为公司代理运营商业务服务收入,公司以在向客户提供相关代理服务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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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移动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月与运营商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音乐搜索和语音杂志项目则是为中国移动提供移动信息业务技术支撑
服务,每月从运营商业务运营支撑系统提取数据,进行核对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在行业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领域,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行业移动信息产品的集成销售和行业移动信息化业务
运营两方面。
行业移动信息产品的集成销售方面:主要为一卡通设备和一些硬件产品的销售业务
行业移动信息化业务运营方面:主要为河北校讯通、北京电话会议、农政通及技术开发、咪咕游戏/阅读等业务。
(二)公司所处的是移动信息通信行业,移动通信经历了第一代到目前第四代(4G),其特点是移动互联网大发展,
通信行业变革成为主旋律,整个行业属于转型步伐加快和完全竞争状态。近两年来,公司战略发展重点已逐渐从传统移动终
端产品和移动信息化服务业务转向商业服务移动信息化产品和服务,随着4G网络的发展,公司传统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与服
务业务规模略有下降,为此公司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服务移动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发展迅速。公司凭借
敏锐的市场嗅觉,领先的产品设计,严谨的技术开发和成熟的运营组织,逐步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474,880,085.98 667,357,602.79 -28.84% 937,859,63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88,462.91 10,539,483.58 0.46% -54,449,64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325,654.81 -14,226,580.31 137.43% -56,012,738.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95,419.81 47,448,800.18 -35.52% 49,487,498.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0% -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0% -0.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1.36% -0.02% -6.77%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975,408,054.51 886,543,086.64 10.02% 945,525,60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8,422,803.07 782,263,474.66 2.07% 771,897,209.9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8,314,449.35 118,878,994.08 85,255,577.14 132,431,06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3,537.25 10,721,166.85 -9,714,527.06 16,645,36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985,252.06 10,673,493.97 -11,216,947.23 15,854,360.1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4,035.47 -1,740,617.00 -21,901,602.81 52,483,604.1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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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8,401 18,359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孟宪民 境内自然人 31.91% 42,759,034 32,069,275 质押 28,650,000
裴军 境内自然人 5.57% 7,468,324 5,976,243
孙健 境内自然人 4.19% 5,615,360 0
国信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1.88% 2,525,032 0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社会 其他 1.49% 1,999,927 0
责任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核心成 其他 1.12% 1,500,000 0
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齐舰 境内自然人 1.01% 1,348,344 1,011,258
鹏华资产-招
商银行-鹏华
资产锐进 5 期
其他 0.96% 1,289,383 0
源乐晟全球成
长配置资产管
理计划
陈伟 境内自然人 0.92% 1,232,938 924,703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移动 其他 0.83% 1,116,493 0
互联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公司未发现公司股东孟宪民、孙健、裴军、陈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的说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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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突飞猛进,移动互联对人们的思维方式、消费习惯正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行业竞争
愈发激烈。在此背景下,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继续致力于将移动互联网与传统实体商业的融合创新,加快推进业务转
型,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公司2015年度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88.0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84%;营业利润-440.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5.04%;利
润总额7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6%。
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移动信息产品销售业务仍处于库存商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中,报告期持续
盈利的产品较少;而在移动信息产品的整体应用服务方面,公司移动信息化视频业务受合作方(央视和中国移动)续签合同政
策影响,分成比例下降较大,此类业务对公司报告期的收入贡献较去年同期也减少较大。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下降的原因由
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因股权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而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
投资的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带来经营性投资收益约1000万元,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了部分政府补贴,对
2015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公司2015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移动信息终端销售量同比下降50.04%,主要原因为公司受移动运营商销售政策的影响,面对运营商
销售的个人移动终端销售量下降较多。为此,公司积极调整现有库存产品结构,加快商品的更新频率和周转,使得库存商品
营业成本较去年下降32.50%。而新产品模式仍处于探索期,暂未显现新的盈利增长点。
面对公司传统业务的饱和,公司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调整现有业务结构的同时,严格控制营业成本,确保经营效益,
积极谋求拓展其他业务领域。近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
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2015年4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北京十方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分享互联网及传媒行业发展带来的收益。2015年8月,公司签署投资北京恒盛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的
协议,成为恒盛通的控股股东,2016年1月,考虑到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长远布局,公司继续收购恒盛通另一股东伯儒文化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恒盛通100%股权。2015年底,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式收购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方梦幻业务范围囊括了从全CG及VR虚拟现实内容制作到IP运营全产业
链,未来拟形成全CG内容服务为核心及IP运营为本质的泛娱乐产业服务。通过以上投资,公司将利用现有移动商业信息服
务分发平台渠道的技术优势,以及与中国移动咪咕视讯4G视频直播中心的运营合作关系和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手机视频
内容合作关系,实现传统商业和互联网的跨界融合。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和利润来源,夯实公司“互联网+”业务基础,
形成以主业为依托的综合经营格局,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三)资本运作情况
2014年12月,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易视腾科技有限公司91.3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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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先后发布了重组预案和草案,2015年7月,中国证监会未审核通过公司收购易视腾事项。2015年11月,公司再次因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以更审慎的态度筛选并购投资对象,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100%股权。东方梦幻主营业务为基于IP内容的全CG影视及动漫内容制作、虚拟现实影视及体验内容制作、小型儿童动
漫主题场馆和动漫嘉年华的组织、相关IP的商业运营及市场开发。截止目前,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已披露
本次重组交易预案,尚需取得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报告书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个人移动信息终
373,692,829.05 88,556,467.81 23.70% -30.95% -26.00% 7.17%
端集成销售服务
个人移动信息业
25,173,324.39 18,585,422.96 73.83% -21.02% -22.98% -2.48%
务销售服务
行业移动信息产
13,962,679.74 2,998,161.84 21.47% -23.68% 149.82% 227.33%
品集成销售服务
行业移动信息化
58,877,545.04 52,272,653.94 88.78% -18.19% -7.82% 12.68%
业务运营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28.84%,主要系是因为公司传统业务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33%,主要系公司传统业务收入下滑导致成本相应下降,部分个人移动信息业务因业务市场逐
步成熟,其成本也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23.24%,主要是因为公司虽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由于加强
了经营管理,营业和管理费用同时也大幅度降低,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期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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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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