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19 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5-064),公司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
投资”)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分别与卢秀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北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公司 1000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卢秀强通过江苏炎昊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炎昊”)成立的“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 5 号”
受让 56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2%),东北证券通过设立的“东北证券秀
强融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秀强融盈 1 号”)受让 435 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2.33%),受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币 18 元,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77%。
2015 年 12 月,东北证券出资人民币 5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2016 年
2 月,东证融汇领取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东北证券所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含“秀强融盈 1 号”)的管理
人由东北证券变更为东证融汇。
2016 年 2 月 22 日,新星投资、东北证券与东证融汇签订了《<宿迁市新星
投资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东北证券将其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与新星投
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至其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名
下,新星投资亦接受东证融汇作为秀强融盈 1 号的管理人,代秀强融盈 1 号受让
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并接受东证融汇继续履行东北证券在前
述《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份的过户及交易
价款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为明确“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金 5 号”委托人卢秀强及其管理人江苏炎昊的
权利义务,新星投资、卢秀强签订了《<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与卢秀强关于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受让方由“秀强炎昊专项投资基
金 5 号”的委托人卢秀强为变更为管理人江苏炎昊。同时,新星投资与江苏炎昊
签订了《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就前述变更事
项予以明确,除上述变更外,该协议的其他内容均沿用了 2015 年 11 月 17 日签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因此上述变更也不会对新星投资、卢秀强
2015 年 11 月 17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