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6-011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和防务”)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收到持有公司 10,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的
股东聂新勇先生《关于所持天和防务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聂新勇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一、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聂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额为 10,800,0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聂新勇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所持有的 10,8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1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即不低于 24.05 元)。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数量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其自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0%
(不包括公司上市后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未来减持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
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若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格
之间的差额归公司所有,由本人将款项交付给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聂新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聂新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聂新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2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聂新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
格遵照规定执行。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聂新勇先生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所持天和防务股票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