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作为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或“公司”)2016 年度配股
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拟对联营企业新疆
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准噶尔”)提供借款事项的主要
内容、程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
下:
一、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21.00 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路(农水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红勇
经营范围:奶牛养殖、育种、繁育、饲草料种植加工。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部准噶尔”)系公司的联营企
业,公司持有 37.13%的股权。经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西部准噶尔的总资产为 256,383,699.14 元,所有者权益
156,876,836.75 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7,087,625.87 元,净利润为 200,345.75
元。
二、本次借款的内容
1、具体接受借款对象及借款额度
1
接受借款的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 拟提供借款计划
新疆西部准噶尔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000 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的借款用于该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还款期限自借款到
账后一年内清偿。上述拟提供的借款额度为该公司获得财务资助的最高余额,可
以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
复。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决定提供借款的具体事宜,
本项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该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向该公司提供借款。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公司将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联营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
4、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借款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光大证券对西部牧业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西部准噶尔有关工商资料、业务资料、财务报表等资料,核
查意见如下:
1、西部准噶尔为公司联营企业,是公司奶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
提供借款有利于西部准噶尔奶牛养殖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本次提供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向西部准噶尔提供借
款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西部牧业本次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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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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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联
营企业提供借款的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宇 侯良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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