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600007
2015 年年度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 8 名。董事王思东先生、任亚光先生、黄
小抗先生及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王思东先生及任亚光先生书面委托副
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小抗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马蔚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洪敬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女
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5 年末,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 503,641,267 元(人民币,以下同),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可以
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
621,170,805 元,加上 2014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821,721,349 元,减去 2015 年上半年已
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 201,456,507 元,2015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41,435,647 元。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5 年年末总股份 1,007,282,53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201,456,507 元,剩余的未分配
利润 2,039,979,140 元转以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此
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七、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中“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五)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
容。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2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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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中国国贸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WTC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洪敬南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京京 骆洋喆、廖哲、张丽滨、章侃
联系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电话 010-65052288 010-65052288
传真 010-65053862 010-65053862
电子信箱 dongmi@cwtc.com dongmi@cwtc.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04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04
公司网址 http://www.cwtc.com
电子信箱 dongmi@cwtc.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http://www.sse.com.cn
网站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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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9 层董秘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贸 600007
六、 其他有关资料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事务所名称(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磊、孔令烨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15 年 2014 年 上年同期 2013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271,278,419 2,234,266,629 1.66% 2,050,149,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
627,598,722 536,507,160 16.98% 325,196,78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16,752,602 539,653,690 14.29% 422,286,968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44,557,072 1,088,768,235 5.12% 1,097,411,315
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上年同期末 2013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
5,650,021,845 5,223,879,630 8.16% 4,858,610,501
股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219,156,999 9,705,531,424 5.29% 9,320,750,892
期末总股本 1,007,282,534 1,007,282,534 - 1,007,28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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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同期增减 2013 年
(%)
基本每股收益
0.62 0.53 16.98% 0.3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62 0.53 16.98% 0.3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1 0.54 14.29% 0.4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11.61% 10.70% 0.91% 6.85%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1.41% 10.77% 0.65% 8.89%
产收益率(%)
八、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547,883,628 547,262,123 559,915,172 616,217,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1,935,528 153,093,099 160,661,798 161,908,29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9,244,658 152,566,773 157,588,314 157,352,857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4,508,833 292,769,881 325,722,414 251,555,944
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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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违约罚款收入 13,548,676 7,650,878 6,454,456
政府补助 3,000,000 0 1,500,000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149,325 353,695 640,724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1,736,414 -7,531,816 -116,841,367
捐赠支出 -400,000 -620,248 -719,317
租户搬迁补偿支出 0 -4,040,000 0
土地滞纳金 0 0 -20,516,0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
-100,093 -8,550 28,029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 -3,615,374 1,049,010 32,363,376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0 501 -60
合计 10,846,120 -3,146,530 -97,09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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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包括高档甲级写字楼、
商城、公寓等设施的出租及管理,高档酒店经营,大型展览及配套服务及停车设施服务等。
公司除所拥有的酒店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
进行管理和经营外,其它主营业务均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和经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1 年批准发布的国家
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房地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
主要来源于写字楼、商城、公寓等投资性物业的出租和管理以及酒店的经营;公司的经营
规模、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经营效益以及市场知名度等方面,在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
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三)资产
负债情况分析”相关内容。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公司将继续凭借多年形成的区位
优势、综合优势、品牌优势、服务优势及创新优势,不断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巩固在市场
上的领先地位。
公司和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拥有的中
国国际贸易中心主体建筑群位于寸土寸金的北京中央商务区的核心地段,由写字楼、商城、
酒店和公寓等高档商业建筑组成,是首都北京为之自豪的地标性建筑群,是众多跨国公司
和国际商社进驻北京的首选之地,是目前中国乃至全球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高档商务
服务综合体之一。
自 1990 年 8 月 30 日国贸一期开业以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云集了多家国际知名跨国
公司、商社和国际顶级零售店,并承接多项国际、国内重大会议及大型商务活动,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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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重要国际组织负责人以及国内外商界领导人和社会知名
人士等,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9 年国贸二期建成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总建筑面积已达到 56 万平方米(其中,
公司拥有建筑物面积 35 万平方米,国贸有限公司拥有建筑物面积 21 万平方米,该 56 万平
方米建筑物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全部归属于国贸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公司以租赁方式获得所拥有的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有关合同或协议的签署情况见“第
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一、重大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2005 年 6 月,随着国贸三期工程的兴建,公司又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贸三期工程
的建设规模为 53 万平方米,全部由公司投资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国贸三期 A 阶段项目
已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建成并投入运营,建筑规模为 29.7 万平方米,其中高度为 330 米的
“国贸大厦”,为北京市最高建筑,由国际顶尖甲级写字楼、超豪华五星级国贸大酒店组
成,裙楼为新扩建的国贸商城;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预计将于 2016 年底建成,建筑规模为
23.3 万平方米,包括一座高度为 296 米的主塔楼以及配楼和商业裙楼,与三期 A 阶段项目
遥遥相望,设计内容包括写字楼、购物中心、酒店、文化休闲娱乐设施等。待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全部完成,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将成为总体占地面积达到 17 公顷,总建筑面积达
110 万平方米的超大型商务服务综合体。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已成为国际一流水准的现代化商务中心,是
展示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和从事国际交流活动的重要窗口。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为中心的 CBD
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极具活力的经济商圈,辐射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独具特色
的国贸发展模式和品牌成长经历,已经成为中国大型商务服务企业成功的典范。
长期以来,公司秉承“争中国第一、创世界一流、铸国贸辉煌”的发展理念,锐意进
取、铸就非凡,通过创新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以国际一流水准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
为国内外宾客提供了优质、高效、贴心、满意的服务。
除此之外,公司还在以下主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
(一)写字楼
国贸写字楼是北京市顶尖的甲级写字楼,集合了众多具有金融、保险、能源、制造、
法律、贸易、通讯、航空及运输等行业领导地位的知名跨国企业和其它优质企业,拥有优
越的办公环境和浓厚的商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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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内拥有完善的商务配套设施,包括提供固定线路、ISDN、DDN、卫星通讯、宽带
接入、光纤通讯综合布线等通讯设施服务;配备了先进的空调系统,含紫外线空气净化功
能,确保办公区室温全年舒适宜人,并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内写字楼的领先水平;24 小
时冷冻水系统为客户机房提供制冷服务;还配备了技术先进的门闸系统、电视监控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等,确保写字楼客户的安全。
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引入最新设计构思,推出服务式写字楼办公楼层新理念,将项目
主塔楼 23-26 层设为服务式写字楼办公层,其地面至天花吊顶标准层高为 2.8 米,每层划
分 8 个“精品服务式办公室”,使用面积 100-200 平方米左右,每个租区内皆配备男女卫
生间,并提供 120 毫米架高网络地板,让未来的租户尽享更加舒适、隐私及便利的办公环
境;秉持 5A 高品质写字楼的设计理念,项目主塔楼 30-63 层为标准写字楼办公层,平均每
层使用面积为 1,500 平方米,将实现 9 米以上柱距、2.85 米层高、150 毫米架高网络地板
等尺度上的优越体验;项目主塔楼核心筒采用正方形设计,客梯厅东西两相通往办公区,
保证了租户使用上的便捷。
公司有一支稳定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随时提供各项服务,满足客
户日常经营的商务需要。
(二)商城
国贸商城是北京首家引进品牌专卖店从事零售业务的高档综合购物中心之一,可为消
费者提供全面而广泛的消费选择。多家品牌店,汇聚世界名品,满足各界人士对高品质的
追求;时尚消费区内多种时装、休闲装、童装、珠宝、化妆品、音像、礼品、图书、家居
和个人用品等,一应俱全;面积 800 平方米的国贸溜冰场充满了动感和快乐;中西餐饮可
满足各种口味的美食需要。
已经开业的国贸商城三期由世界顶尖商业空间设计公司 BENOY 担纲建筑设计,外观使
用巨型玻璃、新型金属、环保石材等最新建筑材料,整体晶莹剔透,创造出简洁明朗的造
型。室内层高达 4 米,承袭了商城原有的现代风格,宽阔的循环通道典雅流畅与一、二期
商城融为一体,同时将国贸一、二、三期工程的各主要建筑以及北侧的嘉里中心连接起来,
成为 CBD 中最恢弘的建筑群体。
2015 年,国贸商城荣获 2015 中国城市时尚盛典暨中国时尚指数颁发的“最具城市代
表性商业地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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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设中的商城部分将于 2016 年至 2017 年间投入运营。届时,国贸商城店铺总数
将由现在的 260 家增至 500 多家,其在延续原有定位的同时,各业态和品牌组合将更为丰
富,潮流及设计师品牌的服装服饰、醇香咖啡及甜品、中外美食佳肴、KTV 及瑜伽馆等,
将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同时,国贸商城各区域将实现地下一层和三层的全线连通,顾
客可以足不出户地享受一站式都市生活。
(三)酒店
国贸大酒店是一家高档豪华五星级酒店,坐落在高 330 米的国贸大厦上层部分,集住
宿、餐饮、购物、娱乐等于一体,可接待各种规格、各种类型的宴会与活动,聘请世界知
名的香格里拉酒店管理集团管理。
国贸大酒店拥有 278 间客房和套房、位于 77 层的北京市内最高的水疗场所「气」Spa
和位于 78 层的北京最高健身中心。客房面积均大于 55 平方米,拥有宽大的落地窗、优雅
精美的装饰以及经典木质的家具,而且均配有免费宽带网络设施,为客人营造舒适惬意的
休息空间;「气」Spa 设计简约精致,包括六间护理室;健身中心拥有长 25 米的室内恒温
游泳池和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健身设备。
国贸大酒店在餐饮安排上别具特色。云酷位于国贸大厦 80 层,是北京最高的酒吧;
80 层的酒廊,全天 18 小时供应各式中西餐饮;位于 79 层的北京最高餐厅国贸 79 为宾客
呈献高档的西式用餐体验和绝佳的视野,是商务和休闲或是浪漫用餐的理想之选;同样位
于 79 层的主席阁北京厅、上海厅和香港厅采用了国际知名大师的设计理念,是高端宴请的
理想之选,使宾客在享受美景的同时,可充分品尝设计独特精致的中西菜肴;曾在香港荣
获米其林星评的传奇餐厅福临门鱼翅海鲜酒家原首席主厨于 2013 年创办的家全七福餐厅
位于酒店四层,为宾客带来地道经典的粤式佳肴;拥有超过 180 年历史的著名日本料理滩
万也位于酒店的四层,拥有一流的“怀石”料理和数量繁多的日本清酒,为京城食客奉上
视觉与味觉的盛宴;2012 年开业的中餐厅红馆,涵盖了中国各地的特色佳肴。
国贸大酒店拥有选择多样的会议设施,其中位于酒店三层的群贤宴会厅为北京市酒店
内最大的无柱宴会厅,面积达 2,340 平方米;面积为 770 平方米的中国宴会厅和 325 平方
米的礼堂位于酒店地下一层;12 间面积不等的多功能厅分布于三层、四层和六层,均可享
受自然光的照射;松柏苑屋顶花园位于酒店六层,是举行室外庆祝等活动的理想场所,也
是城市中难得一见的一片屋顶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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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国贸大酒店荣获“第三届中国饭店金星奖”、“中国商务会奖旅游金椅子奖
-年度最佳商务酒店”以及“2015 年度全球酒店业最佳城市地标建筑金樽奖”等多项殊荣。
正在建设的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中的酒店,目标客户群是拥有千禧一代思维模式的“新
一代”,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具有积极进取的思想,入住体验更加重视酒店能否兼顾满
足工作、家庭、健身和休闲旅游多重需求。因此,新酒店在设计上更注重客房的智能化、
科技感和商务化,注重带给客人简单高效的住宿体验,是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对
话和交流的社交平台。新酒店将包括 450 套时尚客房、自酿啤酒坊、新概念餐厅、开放式
多功能厅以及双层健身中心等,其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将是时尚、高品质和舒适的完美结合。
(四)公寓
国贸公寓由南、北两座 30 层高的公寓楼组成,共有一居到四居及顶层豪华套房 406 套,
每间套房装修豪华、设施全面并配备全套厨房用具。此外,公寓内还配有室内按摩池、桑
拿房、蒸汽浴室、乒乓球及台球室、健身房、适宜会议及聚会的多功能厅、儿童活动室、
国际幼儿园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综合完善的配套设施,使入住国贸公寓的客人能充分享
受便利的生活及舒适与放松。
公寓内宽敞明亮的起居室和餐厅、温馨舒适的卧室、尽显高雅气质的装修,无不彰显
国贸公寓居家生活的品质。秉承近 20 年高档酒店服务式公寓服务之精髓,训练有素的公寓
服务人员以其体贴入微的人性化服务为客人营造了良好居住环境,使客人能在公寓感觉到
像在自家一样的舒适。
入住国贸公寓后,若是想放松、娱乐或购物,只需几步即可到达国贸商城,超市、银
行、旅行服务、餐厅、百货商场应有尽有。日常生活所需近在咫尺,可充分满足忙碌的商
界人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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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缓慢复苏、低速增长的状态;中国经济下行压力
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回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
报告期内,北京市写字楼市场总体需求继续保持增长,内资企业继续占据写字楼租赁
市场的主导地位,金融、科技信息、高科技、医疗服务以及专业服务企业是当前最主要的
需求来源,其中科技信息和金融企业最为活跃。核心区域新增供应仍然有限,促使区域内
甲级写字楼的平均租金和出租率仍保持较高水平。但由于核心区域租金较高,迫使部分承
受力较差的租户搬迁到非核心区域,同时,这些非核心区域市场日趋成熟,其相对较低的
租金也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因此,核心和非核心区域写字楼市场呈现租金差距缩小的新
趋势。
北京零售物业在核心区域新增供应也比较有限。同时,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增
速回落的大背景下,受电子商务冲击、海外购物及代购的兴起和礼品消费抑制等因素的影
响,实体零售业面临购买渠道多元化和高档礼品市场遇冷带来的挑战;快时尚、餐饮、儿
童用品和化妆品正在成为新的市场需求驱动力。为此,一些零售物业业主对业态及品牌进
行了调整,进一步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核心商圈内优质商业物业出租率仍保持高位,
平均租金小幅上涨。
2015 年,北京服务式公寓市场没有新的项目入市。一方面,受跨国公司预算紧缩、内
资企业开支监管严格以及北京空气质量问题的影响,服务式公寓整体需求受到影响,市场
竞争依然激烈。另一方面,北京服务式公寓总存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一些项目不断推迟
入市时间,或通过改造为零售住宅项目,退出高端公寓租赁市场,部分抵消了市场需求不
足的压力,因而北京服务式公寓市场平均出租率基本保持稳定,CBD 等核心区域的服务式
公寓租金仍保持高位,但涨幅有限。
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倡导厉行节俭的消费方式、北京地区对于大型活动限制增多以
及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的影响,2015 年高端酒店所面临的经营压力依然较为明显,但
大众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中国旅游消费的蓬勃发展也将给酒店业带来商机。另外,北京
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出台北京 72 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北京离境退税政策以及完善会
奖旅游奖励资金政策等,也为酒店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在 2015 年国际大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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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协会(ICCA)发布的 2014 年接待国际会议数量的全球城市排名中,北京仍在中国和亚
洲保持领先地位。
二、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机遇,努力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紧紧
围绕创新发展和精细管理两大主线,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经
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 亿元,比上年增加 0.4 亿元,增长 1.7%;实现利
润总额 8.4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 亿元,增长 17.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较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科目 上年同期
金额 金额 (%)
增加额
营业收入 2,271,278,419 2,234,266,629 37,011,790 1.66%
营业成本 1,105,533,707 1,124,536,699 -19,002,992 -1.69%
销售费用 46,321,930 63,400,074 -17,078,144 -26.94%
管理费用 73,747,617 66,955,183 6,792,434 10.14%
财务费用 107,750,572 150,756,179 -43,005,607 -2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44,557,072 1,088,768,235 55,788,837 5.12%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98,541,878 -351,733,495 -446,808,383 127.03%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663,410,674 -370,530,031 -292,880,643 79.04%
现金流量净额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 亿元,比上年增加 0.4 亿元,增长 1.7%,具体情
况如下:
1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公司 占公司
本期金额较上
收入构成 本期 主营业务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
年同期
项目 金额 收入比例 金额 收入比例
增加额
(%) (%)
写字楼 1,121,192,613 49.36% 1,080,883,835 48.38% 40,308,778
商城 458,748,160 20.20% 468,000,319 20.95% -9,252,159
公寓 123,400,337 5.43% 126,228,037 5.65% -2,827,700
酒店 372,924,745 16.42% 388,115,322 17.37% -15,190,577
其他 195,012,564 8.59% 171,039,116 7.65% 23,973,448
合计 2,271,278,419 100% 2,234,266,629 100% 37,011,790
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国贸写字楼平均租金增长以及平均出租率继
续保持较高水平,使得来自写字楼的收入较 2014 年增加了 0.4 亿元。
2015 年,公司主要投资性物业和酒店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平均租金 平均出租率
平均可 平均已 (元/平方米/月) (%)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 本年 上年 增减 本年 上年 增减
(平方米) (平方米)
A B A-B C D C-D
一期 49,151 47,819 528 497 31 97.3 96.2 1.1
写字楼 二期 35,839 34,839 520 494 26 97.2 96.1 1.1
三期 82,629 80,594 580 554 26 97.5 98.9 -1.4
一期 14,670 14,454 1,430 1,219 211 98.5 99.5 -1.0
商城 二期 4,090 4,079 959 1,026 -67 99.7 99.9 -0.2
三期 18,192 17,513 561 546 15 96.3 98.4 -2.1
公寓 50,246 42,781 233 233 0 85.1 87.1 -2.0
国贸大酒店(注) 客房 278 间 1,713 1,906 -193 59.3 58.2 1.1
注: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国贸二期,双方的投资分别
占该共同控制资产投资总额的 70%及 30%,上表中写字楼、商城二期平均可出租面积是按照出资比例确
认的共同控制资产中本公司享有的资产份额。
1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国贸大酒店的平均租金为元/间夜。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
(%)
增减(%) 增减(%) 增减(%)
物业租赁
1,898,353,674 719,253,703 62.11% 2.83% -2.42% 2.04%
及管理
酒店经营 372,924,745 386,280,004 -3.58% -3.91% -0.29% -3.76%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较
本期金额占 上年同期金
成本构成 本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总成本比例 额占总成本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比例
(%) 比例(%)
(%)
折旧摊销 313,275,612 28.34% 352,845,675 31.38% -11.21%
员工成本 247,848,932 22.42% 242,360,607 21.55% 2.26%
能源费 116,202,250 10.51% 119,923,420 10.67% -3.10%
维修保养 86,454,504 7.82% 89,899,559 7.99% -3.83%
其他 341,752,409 30.91% 319,507,438 28.41% 6.96%
合计 1,105,533,707 100% 1,124,536,699 100% -
(4) 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为 142,041,152 元,占本集团全部收入的 6.3%。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商品金额为 19,760,783 元,占采购量的 18.4%。
1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均低于 30%。
3、 研发投入
不适用。
4、 现金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较 本期金额较
本期 上年同期
科目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金额 金额
增加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44,557,072 1,088,768,235 55,788,837 5.12%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798,541,878 -351,733,495 -446,808,383 127.03%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663,410,674 -370,530,031 -292,880,643 79.04%
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详见本报告所附公司现金流量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以及国贸
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资金投入增加,使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另外,购买和赎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使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
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减少,使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完成了公司“05 国贸债”10 亿元本金的兑
付工作,使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另外,取得银行流动资金借款 4.3 亿元,使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发行“14 国贸 02”公司债券 4 亿元,较上年度发行“14 国贸 01”公
司债券 5 亿元减少 1 亿元,使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净减少以及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主要是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1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项目 金额较上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名称 期期末变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货币资金 472,891,713 4.63% 790,386,059 8.14% -40.17%
其他应收款 7,862,400 0.08% 4,762,846 0.05% 65.08%
在建工程 684,088,959 6.69% 377,302,632 3.89% 81.31%
其他非流动
0 0 47,843,931 0.49% -
资产
其他应付款 1,055,572,725 10.33% 715,941,325 7.38% 47.44%
一年内到期的
0 0 1,000,000,000 10.30% -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894,000,000 8.75% 496,000,000 5.11% 80.24%
货币资金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完成了公司“05 国贸债”10 亿元本
金的兑付工作。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按政府要求缴纳工程专项基金 249 万元。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支出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以前年度预付的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钢材款,随着国贸
三期 B 阶段工程建设钢材的使用而计入工程成本。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应付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工程款增加。
应付债券增加,主要是本年发行了“14 国贸 02”公司债券 4 亿元。
(四)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和“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竞争格局和
发展趋势”的相关内容。
1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地区 北京
项目 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
经营业态 写字楼、商城、酒店等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在建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20,000
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232,903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232,903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232,903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0
总投资额 47 亿元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支出为 9.4 亿元。截至
报告期实际投资额
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为 30.1 亿元。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1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租金收入
出租房地产 是否采用
序 经营 出租房地产的 /房地产
地区 项目 的建筑面积 公允价值
号 业态 租金收入 公允价值
(平方米) 计量模式
(%)
写字楼 272,138 1,078,921,310
中国国
1 北京 际贸易 商城 90,048 413,518,633 否 -
中心
公寓 80,124 119,557,228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融资途径的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融资余额 利率
长期借款 2,000,000,000 5.54%
短期借款 182,756,142 5.35%
短期借款 250,000,000 4.35%
“14 国贸 01”公司债券 500,000,000 5.50%
“14 国贸 02”公司债券 400,000,000 3.8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融资总额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利息资本化金额
3,332,756,142 5.23% 81,941,322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期末单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利率)/期末融资总额。
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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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
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① 国贸三期项目
国贸三期工程建设分为 A、B 两个阶段。
A 阶段项目已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全部投入使用。
B 阶段项目于 2012 年 5 月 9 日举行启动仪式,2012 年 7 月取得前期准备工程协办单,
2013 年 10 月取得地下部分规划许可证,2014 年 7 月取得地下部分施工许可证,2014 年 10
月取得裙楼整体和主塔楼 44 层以下部分规划许可证,2014 年 12 月中旬取得裙楼整体和主
塔楼 44 层以下部分施工许可证,2015 年 7 月取得主塔楼 45 层及以上部分规划许可证,2015
年 8 月取得主塔楼 45 层及以上部分施工许可证。目前,现场施工顺利,商业裙楼结构封顶,
已完成机电安装和室内装修施工,外幕墙施工已基本完成;主塔楼核心筒钢结构已顺利封
顶,土建砌筑和机电、装修施工已全面展开,外幕墙已施工至 38 层。
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其他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支出为 9.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为
30.1 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②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 2 座南侧,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使
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展览行业
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位置优势,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
1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
建设工作。
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公司所有,其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
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公司进行投资建设。
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一
直未能批准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预审和项目立项。因此,经与国贸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
政府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拟将原改建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调整为由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
投资、共同建设。
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报告期内,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支出为 2.5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
工程累计投入为 3.3 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资产规模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从事会议及展览服务、
北 京 国 贸 国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
际 会 展 有 限 含演出)、许可经营图书、 10,000,000 22,400,998 10,942,995 1,404,316
公司 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音像制品零售等项目。
国 贸 物 业 酒 主要从事写字楼、高档公
店 管 理 有 限 寓、高档综合物业项目及酒 10,000,000 175,259,496 35,492,081 13,288,001
公司 店项目的管理服务
2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北 京 时 代 网 主要为高档商住社区的客
星 科 技 有 限 户提供综合性电信增值服 18,245,000 18,626,757 12,606,166 1,236,316
公司 务。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严抓增收节支工作、合理调整人员配置,在充分协调调动
各方面资源、加强国际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成功主办了服装展(春、秋展)、国际医疗设
备展、城市轨道交通展、教育展、咖啡展、垂钓展等展会,并积极开发主承办了北京国际
商务航展、中国国际集藏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等新展会以及海外出展业务;授权经营展
厅业务中不仅实现了国贸国际会展中心常展、短展相结合的综合运营模式,还新开发了京
津冀一体化重点项目之一的“世界商谷”的授权运营。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30.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0.4 万元。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坚持内外协作、开发精品、合作共赢的市场开发原则,大
力开发公建类项目;利用战略合作伙伴、策划咨询服务公司等多种渠道,积极参与重要项
目的市场招投标,市场开发工作收效显著。该公司现有各类管理项目 74 个,其中:物业管
理项目 55 个,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类项目 14 个,工程服务类项目 5 个。报告期内,该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1.6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3%;实现净利润 1,328.8 万元,比上年增长 12.2%。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深入挖掘已有客户的增值服务,以及强化服务优势拓
宽市场范围等,实现了收入与效益的双增长。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78.7 万
元,比上年增长 1.8%;实现净利润 123.6 万元,比上年增长 61.1%。
(七)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三、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行业竞争格局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
相关内容。
未来一段时间,北京甲级写字楼和商业物业的整体供应量将逐步提升,但短期内,CBD
区域仅有少量新项目入市,超甲级写字楼和商业物业供应量仍然有限。
2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8 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 年版)》,针对
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专门出台了更为严格的
禁限目录,今后将禁止区域内新迁入京外中央企业总部,同时,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
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非紧密型行政辅助服务功能,预计这些区域的写字楼租赁需
求将被进一步削弱。未来三到五年,CBD 核心区还将迎来大规模新增供给,写字楼租赁市
场将面临较大的压力。但随着使用者对楼宇的关注点逐渐趋向可持续性、办公环境(包括
室内空气质量)及品牌和文化的营造,优质写字楼仍将是众多有实力企业的首选。
在商业市场方面,奢侈品零售商更看重在北京等一线城市核心商圈的业务拓展和维护;
随着消费者对商品选择需求的提升,品牌门店需要为顾客提供更舒适的挑选商品和体验品
牌文化的空间;跨品牌及跨界合作、产品和技术创新、艺术商业等新鲜元素被越来越多地
注入传统商业领域,也需要更大的商铺面积才能实现品牌文化展示、创造体验消费和更好
地为顾客提供服务等。另外,核心区内限制商业用地的供应将凸显区域内现有商业物业的
稀缺性。
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跨国公司预算持续收紧,预计服务式公寓租金和出租率将面
临一定的下行压力;但由于核心区域服务式公寓供给稀缺,位于优质地段且享有良好声誉
的项目仍会受到市场的青睐。
20 国集团(G20)峰会和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将于 2016 年在中国举办,亚洲基础设
施投资银行已在北京挂牌运营,2022 年北京将举办冬奥会,人民币纳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SDR)以及旅游消费升级等,都为酒店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发展
空间。但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地缘政治、人民币汇率波动、我国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以及
倡导节俭消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预计在一定时期内,酒店业总体上仍将处在低谷中。
未来一年,预计公司写字楼和商城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将维持稳定,公寓和酒店的经
营情况与上年相比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争中国第一、创世界一流、铸国贸辉煌”的发展理念,锐意进取,铸就
非凡,继承公司多年发展塑造的好的硬件、高的服务、优的品牌、强的创新,不断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
2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及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建
设,这两项工程是公司继 2010 年 8 月 30 日正式投入使用的国贸三期 A 阶段项目之后的重
要建设发展项目,也是公司近年及未来几年的重要发展规划内容之一。2016 年底前,两项
工程将全面竣工,这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丰富公司的经营内容,提高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 经营计划
2016 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25.5 亿元,成本费用 15.4 亿元,利润总额 8.7 亿元。
为此,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机遇,努力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对宏观经济政策及
行业动态进行密切跟踪、专业分析,均衡考量、果断决策。
2、以“匠工精神”和“创新勤勉之心”打造国贸软实力,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和业
务流程,提升公司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巩固公司发展的基础和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上的核
心竞争力。
3、加强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巩固和深化客户关系,完善客户结构,挖掘和培养
新客源;积极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并采用最新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技术,进一步提升物业设
施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倡导“家园”的管理理念,其中“家”代表提供宾至如归、更加个
性化的服务,“园”代表提供更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特点的权益享受和消费体验。
4、继续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着重做好能源、设备维护及人工成本等费用的控制工
作。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测与维修
保养、施工现场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司正常安全运营。
6、抓紧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建设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收尾工作,
确保新项目按时按质投入运营,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形式新颖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推广和
促销工作,在 CBD 核心区域未来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2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1、按照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维持当前业务所需的日常营运资金和税金等支
出预计约 15.3 亿元,资产购置、物业改良与装修等日常资本性支出预计约 1.3 亿元,归还
银行借款和支付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利息预计约 4.6 亿元,合计约 21.2 亿元。
如果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事
项获得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总投资
预算约为 3.9 亿元,2016 年度预计资金需求约为 1.5 亿元;对国贸写字楼 2 座区域改造工
程总投资预算约为 0.8 亿元,2016 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 0.6 亿元。这两项在建投资
项目 2016 年度所需建设资金约为 2.1 亿元。
公司 2015 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为 4.7 亿元,预计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约
为 26.1 亿元,合计约 30.8 亿元,可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
2、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总投资预算约为 47 亿元,2016 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 10.2
亿元。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与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 28 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合同”,
该项借款可以满足公司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还计划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40%的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上
述“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及“(三)
经营计划”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目前负债水平相对较高,随着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建设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
交通一体化工程等投入资金的增加,公司的负债水平还将进一步提高,利息支出也会进一
步增加。
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现金流的预测与管理,统筹安排,在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活动
产生的盈余资金的同时,尽量争取有利的融资条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工程建设的资金
需要。
2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公司目前有多栋高层建筑,其中高度为 330 米的“国贸大厦”为北京市最高建筑。
由于高层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火灾危险性大于一般建筑物。
为此,公司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立足
于自防自救;硬件上不断提高建筑火灾的预防和控制的科技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
好有效;软件上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方面
工作,不断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在定
期组织客户开展消防疏散演习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和实战能力的训
练,着力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处置能力。
四、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2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1)根据证监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
要点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不少于母公司当
年实现的净利润 30%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
除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 50%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向股东
分配股利的 50%。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因《公司章程》
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
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60 日内完成股
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
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
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中“利润分配
方案的审议程序”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2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
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方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1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4 年度,以公司 2014 年年末总股份 1,007,282,5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201,456,507 元,剩余的未分配利 润
1,620,264,842 元转以后分配。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 201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8 日,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红利发放日
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合并报表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
每 10 股 每 10 股 现金分红的 中归属于上
派息数 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年度 送红股 转增数 数额 市公司股东
(元) 上市公司股东
数(股) (股) (含税) 的净利润的
(含税) 的净利润
比率(%)
2015 年 0 2.00 0 201,456,507 627,598,722 32.10%
2014 年 0 2.00 0 201,456,507 536,507,160 37.55%
2013 年 0 1.70 0 171,238,031 325,196,780 52.66%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
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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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
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控股股东承诺
(1)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① 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 年 7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赁国贸写字楼、国贸
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 13,936.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给公司使
用,租赁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 1,393,650
元。另外,国贸有限公司还向公司收取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
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中。
② 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
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
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国贸有限公司每
年向公司收取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2009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
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向公司收取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
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
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
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
分土地租赁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中。
(2) 其他承诺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通知,因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
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基于对本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的信
心,国贸有限公司承诺,从当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上市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承诺前,国贸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812,360,241 股,占公
2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司总股本的 80.6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贸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董事承诺
2015 年 8 月 21 日至 8 月 26 日,公司股票出现较大跌幅,为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副董事长张彦飞先
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自 8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张彦飞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
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四、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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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五、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03.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7 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1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
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
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不适用。
3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一、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1) 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2015 年度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类型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支付餐饮费 1,984,500 2,411,933
支付饭店会员费 2,212,537 2,500,000
购买商品
及 支付劳务费 5,462,298 6,189,355
接受劳务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3,904,890 4,506,100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电费等 8,637,385 0
中国国际
收取国贸二期销售及管理佣金(注 a) 2,533,840 2,672,752
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 收取国贸二期维修保养费(注 a) 2,500,601 2,500,601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维修保养费
79,890 79,890
(注 b)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销售及
619,121 619,120
管理佣金(注 b)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维修保养费(注 c) 558,315 558,315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委托管理费(注 c) 90,000 90,000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销售及管理佣金
1,702,656 1,813,952
(注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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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维修保养费(注 d) 1,348,756 1,699,302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172,733 172,732
(注 e)
收取国贸一期 F 区域委托管理费
233,036 233,036
中国国际 (注 f)
贸易中心 提供劳务 收取清洁及绿化费 2,249,921 2,441,981
有限公司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注 g) 1,570,548 0
收取劳务费 2,521,145 1,473,960
收取餐饮费 527,341 347,169
(二)租赁
2015 年度交易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支付库房及停车位租金 522,769 476,148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注 h) 585,627 600,336
支付办公区域租金(注 i) 749,900 749,900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本公司 支付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注 j) 3,716,764 3,716,764
有限公司
支付国贸二期土地使用权费(注 k) 1,742,578 1,742,577
支付世纪公寓租金 3,114,532 2,541,048
支付中央厨房租金(注 l) 2,030,452 2,030,452
收取库房、公寓及停车位租金 722,656 817,567
中国国际
本公司 贸易中心 收取国贸有限公司总部办公用房租金
4,881,936 4,778,034
(注 m)
有限公司
收取中国大饭店美食店租金(注 n) 1,231,392 1,068,240
合计 58,208,118 48,83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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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类型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
接受劳务 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注 o) 9,301,577
管理有限公司
②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香格里拉饭店
本公司 管理(上海)
收取办公用房租金(注 p) 1,180,054
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
a、2012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
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
下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
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
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
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
动顺延。
b、2011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 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 19#楼(原自行车楼)
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
营管理国贸中心 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
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
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2011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外围委托管理协议》,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负责国贸中心外围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国贸
有限公司根据国贸中心外围管理和维护所需的支出情况,向本公司支付管理维护费,并另
外支付委托服务费每年 90,000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3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月 31 日止。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到下一个自然年。
d、2008 年 6 月 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
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
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
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
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
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
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
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
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
司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
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
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2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
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
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
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
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
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
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
述合同,合同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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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h、2013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
签订《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公用房,公司每月
需承担租金 50,028 元,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2015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续签上述协议,每月
租金 43,775 元,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
i、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议》,
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 79,247 元。协议有效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j、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 年 7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
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 13,936.5 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租赁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
1,393,650 元。另外,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
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
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k、1998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
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
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公司每年向国贸
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
2009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
据协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
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
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租赁费。
l、2013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
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
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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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续签合同,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
方对继续履行本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m、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
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租金为人民币 398,17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止。
n、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
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 1 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第一
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 66,000 元,第二及第三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 71,500 元。协议有效期
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
2014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
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为 12,00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
2014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
公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域,每月租金为 5,520 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 7%。协
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
o、2009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与香格里拉签署《酒店管理协议》,将公司所属国贸大酒
店委托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协议约定管理期限为 10 年,自国贸大酒店开业日期始至开业日
期 10 周年后午夜十二时止。
p、201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香格里拉北京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 1
座租赁协议》,香格里拉北京租用本公司所属国贸写字楼 1 座部分办公用房,协议有效期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香格里拉北京每月共需支付租赁费 92,486 元。
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香格里拉北京续签上述协议,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香格里拉北京每月共需支付租金及管理费 101,338 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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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
程项目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
关联方
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中国国际
贸易中心 母公司 0 9,093,791 0 448,670 122,957,166 285,542
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
网 星 科 技 联营企业 0 897,739 0 0 0 0
有限公司
香格里拉
母公司外方
国际饭店
投资者之 0 824,022 0 1,085,806 9,871,726 1,782,414
管理有限
关联公司
公司
香格里拉
饭店管理
母公司外方
(上海)
投资者之 0 0 0 325,538 1,180,054 356,861
有限公司
关联公司
北京分公
司
合计 - 0 10,815,552 0 1,860,014 134,008,946 2,424,817
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
9,093,791
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元)
3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0
提供资金的余额(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能源费、酒店业务往来款等。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除租金押金外,其他应付款项将于 2016 年支付。
与关联债权债务有关的承诺 无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
无重大影响。
务状况的影响
十二、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
报酬
受托人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实际收回 实际获得 经过
确定
名称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金金额 收益 法定
方式
程序
中国 浮动
100,000,000 2015-2-6 2015-3-9 100,000,000 382,192 是
银行 收益
5,000,000 2015-1-28 2015-3-3 5,000,000 17,260
15,000,000 2015-1-30 2015-3-5 15,000,000 51,781
中国工 浮动 是
8,000,000 2015-2-17 2015-3-23 8,000,000 27,616
商银行 收益
10,000,000 2015-3-9 2015-4-13 10,000,000 34,521
5,000,000 2015-3-13 2015-4-16 5,000,000 17,260
3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00,000 2015-3-13 2015-4-16 5,000,000 17,260
7,000,000 2015-3-17 2015-4-21 7,000,000 24,164
8,000,000 2015-3-27 2015-4-30 8,000,000 30,773
10,000,000 2015-4-16 2015-5-21 10,000,000 36,438
8,000,000 2015-4-21 2015-5-25 8,000,000 29,151
10,000,000 2015-4-28 2015-6-1 10,000,000 36,438
10,000,000 2015-5-5 2015-6-11 10,000,000 36,438
中国工 浮动 是
10,000,000 2015-8-25 2015-10-8 10,000,000 39,123
商银行 收益
15,000,000 2015-9-8 2015-10-13 15,000,000 48,904
10,000,000 2015-9-10 2015-10-15 10,000,000 32,603
10,000,000 2015-10-16 2015-11-20 10,000,000 32,603
10,000,000 2015-10-30 2015-12-3 10,000,000 31,644
5,000,000 2015-10-30 2015-12-3 5,000,000 18,420
5,000,000 2015-11-13 2015-12-21 5,000,000 18,420
100,000,000 2015-1-5 2015-2-6 100,000,000 376,986
200,000,000 2015-1-5 2015-4-7 200,000,000 2,268,493
100,000,000 2015-1-21 2015-1-27 100,000,000 37,808
100,000,000 2015-1-27 2015-3-2 100,000,000 428,493
中国建 浮动
100,000,000 2015-3-4 2015-6-4 100,000,000 1,209,863 是
设银行 收益
100,000,000 2015-3-10 2015-6-8 100,000,000 1,183,562
200,000,000 2015-4-7 2015-5-28 200,000,000 1,315,068
200,000,000 2015-5-29 2015-6-29 200,000,000 387,288
300,000,000 2015-7-6 2015-12-6 300,000,000 4,080,000
合计 1,666,000,000 - - - 1,666,000,000 12,250,571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无
本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人无关联关系,两者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不涉及诉讼。
3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一笑慈善基金携手,举行“绘”心一笑慈善晚会
及“爱心 T 恤”征集、拍卖活动,将义卖募集所得善款全部用于先天性疾病患儿的救助工
作;响应国家体育局号召助力冬奥会举办,配合奥组委拍摄了 2022 北京张家口申办冬奥会
官方宣传片,通过举办大众冰雪北京公开赛等积极推广冬季运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
圆满完成“世锦赛”、“庆祝世界反法西斯胜利 70 年阅兵”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
作,被有关政府部门授予“2015 年度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公司
还通过其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慈善活动。
与此同时,公司还特别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将“努力挖掘潜力,科学减排,造福社会,
利在企业”的指导原则,在物业运营维护、设备更新改造等日常工作中予以贯彻和落实。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节水改造和精细化节水运行,加强用水管理,实现连续三年用水量下
4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降,获得北京市节水办授予的“节水型单位”称号;另外,公司还成立了多个专业技术小
组,集中研究节能环保新技术课题和与经营、运行相关的技术创新,如冷冻站综合节能控
制、生活污水处理等重大急难技术课题研究。因公司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取得的成绩,公司
获得政府多个部门的节能奖励。
另外,公司继续配合北京市政府在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实施地下国贸站轨道交
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协助解决区域内交通换乘不便及拥堵问题。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不适用。
十五、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4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
发
积
比例 行 送 其 小 比例
数量 金 数量
(%) 新 股 他 计 (%)
转
股
股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
持股
3、其他内资
持股
其中: 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
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
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
持股
二、无限售条
1,007,282,534 100 1,007,282,534 100
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
1,007,282,534 100 1,007,282,534 100
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007,282,534 100 1,007,282,534 100
4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限售股份无变动情况。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及
交易
其衍生 发行价格 获准上市交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终止
证券的 (或利率) 易数量
日期
种类
2015-11-25 至
公司债券 3.88% 4 亿元/400 万张 2015-12-24 4 亿元/400 万张 2018-11-24
2015-11-27
关于发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情况的说明:
(1)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4 年 4 月 14 日,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4)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 亿元的公司债券。
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完成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开发行工作,募集
资金 5 亿元。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4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4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期债券简称为“14 国贸 01”,上市代码为“122320”。
(6)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等相
关文件,启动了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4 亿元的公开发行工作。
(7)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通过网下询价,确定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的票面利率为 3.88%。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
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8)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开始进行认购。
(9)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公开发行工作,募集
资金 4 亿元。该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10)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
(11)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为“14 国贸 02”,上市代码为“136055”。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4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7,9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
持有有限售
股东 持股比例 冻结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条件股份
性质 (%) 股份
数量
数量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
其他 80.65% 812,360,241 0 无
公司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未知 4.99% 50,345,325 0 未知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未知 0.51% 5,137,500 0 未知
-HCM 中国基金
国际金融-建行-
POWER CORPORATION OF 未知 0.50% 4,999,936 0 未知
CANADA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
未知 0.42% 4,224,886 0 未知
有资金
YALE UNIVERSITY 未知 0.41% 4,133,487 0 未知
张俊发 未知 0.39% 3,937,000 0 未知
周朝丰 未知 0.37% 3,679,997 0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0.24% 2,417,113 0 未知
龚华 未知 0.22% 2,200,000 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 人民币普通股
812,360,241
公司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人民币普通股
50,345,325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5,137,500
-HCM 中国基金
国际金融-建行-
POWER CORPORATION OF 4,999,936 人民币普通股
CANADA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 人民币普通股
4,224,886
有资金
YALE UNIVERSITY 4,133,487 人民币普通股
张俊发 3,937,0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朝丰 3,679,997 人民币普通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17,113 人民币普通股
龚华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不适用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不适用。
4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高燕
成立日期 1985 年 2 月 12 日
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
议、展览、展销、商场(含出租)、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
主要经营业务
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设施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
经贸信息和咨询业务;利用本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无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80.6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名称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高燕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17 日
实业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
国内展览;投资、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和其他经济信息的咨询;
主要经营业务
市场调查、市场研究;网络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无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4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名称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郭孔丞
成立日期 1984 年 5 月 4 日
主要经营业务 酒店、物业及项目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无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国 鑫广 中国 中国 北京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
人寿 物业 中纺 中化 京城
保险 管理 集团 股份 机电
(集团) 中心 公司 有限 控股 100%
公司 22.92% 15% 公司 有限
32.5% 15% 责任
公司 Seanoble Assets Limited
14.58%
100%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50% 5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80.6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不适用。
4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事项。
4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 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年 年 股
内从公 是否在
初 末 份
性 年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司领取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持 持 增
别 龄 日期 日期 的报酬 联方获
股 股 减
总额 取报酬
数 数 数
(含税)
董事长
洪敬南 执行董事 男 69 2004-12-4 2017-4-29 0 0 0 354 否
薪酬委员会委员
副董事长
张彦飞 执行董事 男 69 2004-12-4 2017-4-29 0 21 21 355 否
薪酬委员会委员
廖晓淇 原执行董事 男 68 2009-1-15 2015-2-10 0 0 0 0 否
高 燕 执行董事 女 57 2015-2-10 2017-4-29 0 0 0 0 否
郭孔丞 执行董事 男 61 2002-5-16 2017-4-29 0 0 0 0 是
王思东 董事 男 54 2013-11-13 2017-4-29 0 0 0 0 是
李镛新 原董事 男 70 2000-2-14 2015-4-21 0 0 0 0 是
郭惠光 董事 女 38 2015-4-21 2017-4-29 0 0 0 0 是
任亚光 董事 男 56 2008-4-8 2017-4-29 0 0 0 0 是
黄小抗 董事 男 64 2003-7-18 2017-4-29 0 0 0 0 是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
任克雷 男 65 2014-4-29 2017-4-29 0 0 0 26 否
薪酬委员会委员及
召集人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钟维国 男 65 2010-11-26 2016-11-26 0 0 0 26 否
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
马蔚华 审计委员会委员 男 66 2014-8-22 2017-4-29 0 0 0 26 否
薪酬委员会委员
5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
黄汝璞 审计委员会委员 女 67 2010-11-26 2016-11-26 0 0 0 26 是
薪酬委员会委员
赵博雅 监事会主席 男 60 1999-3-8 2017-4-29 0 0 0 0 是
雷孟成 监事 男 72 2002-5-16 2017-4-29 0 0 0 0 是
高 民 职工监事 男 54 2013-10-23 2017-4-29 0 0 0 99 否
唐 炜 总经理 男 57 2010-11-25 2017-4-29 0 0 0 267 否
钟荣明 副总经理 男 57 2000-1-10 2017-4-29 0 0 0 379 否
副总经理
林南春 男 58 2008-11-12 2017-4-29 0 0 0 207 否
(财务负责人)
王京京 董事会秘书 女 52 2010-12-23 2017-4-29 0 0 0 121 否
合 计 - - - - - 0 21 21 1,886 -
注: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起始日期中连任的从首次聘任日算起。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以及
住房公积金、年金由公司缴纳的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累计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10,000 股。2015
年 1 月 1 日前,张彦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张彦飞先生共持有
公司股票 210,000 股。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日期 日期
中国国际贸易 执行董事 2000-9-13
洪敬南 -
中心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 1985-8-30
中国国际贸易
张彦飞 执行董事、常务董事 2004-10-19 -
中心有限公司
5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
高 燕 董事长、执行董事、常务董事 2015-1-13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副董事长 2004-10-19
郭孔丞 -
中心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常务董事 2002-3-14
中国国际贸易
王思东 董事 2005-1-20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郭惠光 董事 2015-2-28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任亚光 董事 2007-12-24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黄小抗 董事 2014-4-4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赵博雅 董事 1999-1-12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雷孟成 董事 2008-4-10 -
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
钟荣明 董事 2002-1-23 -
中心有限公司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洪敬南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董事
张彦飞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副部长、党组成员
高 燕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委员
嘉里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
郭兄弟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孔丞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嘉里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
5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香港)有限公司 理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思东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市第十二届港区政协委员 委员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南华早报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郭惠光
The Post Publishing Public Company Limited 董事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香港)有限公司 理事
任亚光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委员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黄小抗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嘉里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委员
华侨城集团公司 首席顾问
中国企业联合会 副会长
任克雷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副会长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 副理事长
南方科技大学理事会 理事
暨南大学 董事
奕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利记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钟维国
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瑞贝德香港有限公司 税务及业务顾问总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委员
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马蔚华 壹基金 理事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5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监事长
嘉里建设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汝璞
六福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博雅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Shangri-La Hotel Public Company Limited 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嘉里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雷孟成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 副主席
嘉里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高 民 无 无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 炜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董事
钟荣明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林南春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王京京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洪敬南先生
洪敬南先生曾获西澳洲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多伦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修读
美国哈佛商学院国际高级管理课程。自 1976 年起出任郭氏集团高级行政人员,一直担任该
集团地产业务和工业发展方面的工作,历任董事、总经理等要职;第九届至第十一届全国
政协委员。现任嘉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嘉里兴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常务董事、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
事长。
2、张彦飞先生
张彦飞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高级经济师、研究员级正高工。曾任南京汽
车制造厂副厂长、南京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副总经理、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
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党委常务副书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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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董事、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3、高燕女士
高燕女士 1977 年 3 月参加工作,198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外经贸部副处长、
正处级干部,外经贸部办公厅副主任,外经贸部、商务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2003
年 8 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党组成员。2006 年 8 月任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
办副主任。2013 年 5 月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现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
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常务董事;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4、郭孔丞先生
郭孔丞先生毕业于澳洲摩纳大学,为经济学学士。郭先生自 1976 年起加入郭氏集团,
现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嘉里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郭兄弟有限公司及嘉里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嘉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香
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嘉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嘉里集团郭氏基
金会(香港)有限公司之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常务董
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5、王思东先生
王思东先生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汉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王先生长期从
事经济工作,1983 年至 1999 年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为商务部)、
新华社香港分社、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等单位。自 2000 年起在中国人寿工作逾 14 年,曾任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人寿股改办副主任、中国人寿浙江省分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国寿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郭惠光女士
郭惠光女士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为北京市第十二届港区政协委员。现任香格里拉(亚
洲)有限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南华早报集团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两家均为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公司),The Post Publishing Public Company Limited(于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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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董事,嘉里控股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香港)有限公司之理事;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7、任亚光先生
任亚光先生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首钢总公司党委
组织部副部长、分厂党委书记;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8、黄小抗先生
黄小抗先生,大学学历。黄先生于 1991 年加入郭氏集团,并自 1996 年起出任嘉里建
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嘉里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嘉里建设有限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嘉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嘉
里兴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任克雷先生
任克雷先生曾任国家经济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包装总公司副总经理兼美国
公司总裁,深圳市委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主任,华侨城经济
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华侨城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华侨城集团公司总经
理,华侨城股份公司董事长,康佳集团董事局主席。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华侨城集团公司
首席顾问、深圳市设计与艺术联盟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副会
长、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南方科技大学理事会理事、暨南大学董事等社会职务。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钟维国先生
钟维国先生在财务顾问、税务及管理方面有 20 余年的专业经验,直至 2005 年 6 月退
休前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钟先生于 2005 年 10 月加入专业顾问公司罗瑞
贝德香港有限公司出任税务及业务顾问总监。钟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税务学会及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 2005~2006 年度主席。
现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奕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利记控股有限公司及贸易通电子贸易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马蔚华先生
马蔚华先生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
执行官,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永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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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壹基金理事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
多所高校兼职教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黄汝璞女士
黄汝璞女士于 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2 月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在未加入卓
佳前,黄女士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于 2004 年 7 月退休。黄女士于 1968 年
加入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1978 年开始负责中国业务。1979 年,黄女士为该事
务所在广州设立第一个办事处,随后于 80 年代初在上海、北京及深圳相继开设办事处。黄
女士对中国的商业制度、法规以及内地的经济发展有很深的了解,尤对中国税务法规及外
资企业的运作熟识。黄女士于 2004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2008 年获香港城
市大学颁授名誉院士。现任嘉里建设有限公司、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六福集团(国
际)有限公司及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赵博雅先生
赵博雅先生毕业于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分院。历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主任,中纺纱布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总裁,中国中
纺集团公司总裁。现任中国中纺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14、雷孟成先生
雷孟成先生于 1977 年加盟郭氏集团。雷先生先前为在泰国注册成立的公司 Kerry
(Thailand) Co., Ltd.的董事总经理。雷先生于 1992 年返回香港负责监管郭氏集团在中
国投资及酒店项目的规划和发展。雷先生于 2002 年 3 月任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07 年 3 月 27 日任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副主席。现任在泰国证券交易所(泰
国交易所)上市的 Shangri-La Hotel Public Company Limited 的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并担任香格里拉亚洲集团及郭氏集团内多家公司(包括嘉里控股有限公司及嘉里贸易有限
公司)的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5、高民先生
高民先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供销合作总社国
际旅行社欧美部经理。1996 年 6 月调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秘书、
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策划部总监、国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世纪公寓部总监及中国国际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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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寓部总监。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纪委副书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物业部总监。
16、唐炜先生
唐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进出口局干部、副处长,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贸管司处长,西藏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长,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
经济部副部长、贸易处负责人,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司长。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党
委副书记;本公司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17、钟荣明先生
钟荣明先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产业管理学士,是新加坡测量与估价师协会会
员,在新加坡与加拿大从事物业管理与营销工作多年,有丰富的高档写字楼、购物中心与
公寓的策划与运营经验。1992 年加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曾任物业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等职。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
有限公司董事;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18、林南春先生
林南春先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会计学士学位。在新加坡及中国有三十多年的
财会经验,先后从事建筑业、酒店、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等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国
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为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为财务负责人);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19、王京京女士
王京京女士,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财务会计局干部、中国驻
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商务室随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国
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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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薪酬计划议案,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职工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薪酬计划议
案,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职工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企业经营
报酬确定依据 效益以及人才市场的报酬水平来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按照上述原则,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管理人员报酬合计人民币 1,886 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 1,886 万元
报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廖晓淇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高燕女士接替廖晓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日,公司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高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
事。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镛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郭惠光女士接替李镛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事
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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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六、 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92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34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26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
0
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销售人员 182
技术人员 881
财务人员 85
行政人员 249
其他人员 867
合计 2,26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78
大学本科及大专 1,291
大专以下 895
合计 2,264
注:其他人员包括从事客户服务、保安等工作的人员。
(二) 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奖金以及由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等。公司根据员工岗
位职责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员工岗位工资,并每年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居民消费
价格变动情况及企业效益情况等进行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以
6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员工奖金数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三)培训计划
公司通过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及一定的奖励
措施,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同时,还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岗位交流、技能比赛、外出
学习考察等活动,增强培训的效果,促进了员工素质的提高以及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 劳务外包情况
公司的劳务外包主要包括公司的总机话务、清洁保养、邮件分拣、部分保安业务等。
2015 年,上述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合计为 6,27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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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秉承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这一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
(监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董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监事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了解董事会所作的各项决定,依法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决议,管理
和组织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事会监督。此外,公司还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运作、投资者关系、
内幕信息、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多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执
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登记及备案工作,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 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
3、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
酬人民币 103.2 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 31 万元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6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董事长洪敬南先生 201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公司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 201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8、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9、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李镛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审议选举郭惠光女士接替李镛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二) 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廖晓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选举高燕女士接替廖晓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6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出席情况
是否 大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缺席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两次未亲自 大会的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次数
洪敬南 否 7 7 6 0 0 否 2
张彦飞 否 7 7 6 0 0 否 1
廖晓淇 否 1 1 1 0 0 否 0
高燕 否 6 6 5 0 0 否 0
郭孔丞 否 7 7 6 0 0 否 0
王思东 否 7 7 6 0 0 否 0
李镛新 否 4 4 3 0 0 否 0
郭惠光 否 3 3 3 0 0 否 0
任亚光 否 7 7 6 0 0 否 0
黄小抗 否 7 7 6 0 0 否 0
任克雷 是 7 7 6 0 0 否 0
钟维国 是 7 7 6 0 0 否 0
马蔚华 是 7 7 6 0 0 否 1
黄汝璞 是 7 7 6 0 0 否 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7次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次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次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次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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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
项未提出异议。
(二)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薪酬委员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2014 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
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具有独立性。
七、 因股份化改造、行业特点、国家政策、收购兼并等原因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
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一) 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拥有部分投资性物业,为避免从事与公司相近的
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国贸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其所拥有的投资性物业,并按市
场价格向公司支付销售佣金及管理佣金。
与公司投资性物业相比,国贸有限公司拥有的投资性物业面积相对较小,采用委托公
司经营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经营和管理,避免了国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在物业租赁业务上可能
产生的竞争。
2、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为超五星级酒店,拥有客房 278 套,于 2010 年 8 月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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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国贸大酒店的投入运营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综合配套服务设施。
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与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在档次及客户定位上均有不同,业务互
补,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目前,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与国贸有限公司所属酒店均委
托给香格里拉经营管理,不但提升了酒店的市场地位及品牌形象,而且有效避免了可能产
生的业务竞争。
(二) 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交易双方相互利用对方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增强综合竞争力而产生的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公司秉承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关联交
易的规范性和公允性。
八、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和激励。
九、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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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4 国贸 01
3、债券代码:122320
4、发行首日:2014 年 8 月 20 日
5、到期日:2019 年 8 月 19 日
6、债券余额:5 亿元
7、票面利率:5.50%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
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
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
公司债券面值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
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2、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发行,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
6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本期债券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支付 2014 年
8 月 20 日至 2015 年 8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
(二)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4 国贸 02
3、债券代码:136055
4、发行首日:2015 年 11 月 25 日
5、到期日:2018 年 11 月 24 日
6、债券余额:4 亿元
7、票面利率:3.88%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0、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发行,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
11、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期债券尚未开始
支付利息。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姜虹、王梓濛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
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
68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评级机构未发生变更。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14 国贸 01”公司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
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网下配售认购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14)第 110ZC0201 号”和“致同验字(2014)第 110ZC0202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发行,未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二)“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4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
净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资金、网下配售认购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594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发行,未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 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情况
(一)2015 年 5 月 14 日,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分析报告》(联合[2015]139 号),联合
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继续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
维持“14 国贸 01”债项“AA+”的信用等级。
6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二)2015 年 10 月 29 日,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联合评字[2015]600 号),
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公司主体评级不存在差异。
“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将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
露后两个月内,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请投资者关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一) 增信机制
报告期内,“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均为无担保,未发生
变更。
(二) 偿债计划
公司为“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制定了偿债计划:
“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
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
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稳定的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
流,此外公司还为“14 国贸 01”和“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制定了流动资产变现的偿债应
急保障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偿债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变更,与“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三) 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为“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制定了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专门
的偿付工作小组、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制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保持严格的信息披露。公司还作出如下承诺: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董事会将制定
至少采取如下措施的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7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上述偿债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变更,与“14 国贸 01”、
“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均未发生须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照“14 国贸 01”、“14 国贸 02”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公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 年度)》,请投资者关注。
八、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指标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原因
期增减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268,949,804 1,226,309,714 3.48% -
主要为本报告期
对国贸三期 B 阶
投资活动产生的 段工程以及国贸
-798,541,878 -351,733,495 127.03%
现金流量净额 中心东楼改造及
交通一体化工程
的资金投入增加
7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主要为本报告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 完成了公司“05
-663,410,674 -370,530,031 79.04%
现金流量净额 国贸债”10 亿元
本金的兑付工作
主要为本报告期
期末现金及 完成了公司“05
472,891,713 790,386,059 -40.17%
现金等价物余额 国贸债”10 亿元
本金的兑付工作
流动比率 0.40 0.52 -23.97% -
速动比率 0.38 0.51 -24.66% -
资产负债率 44.69% 46.16% -1.47%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38 0.34 11.85% -
利息保障倍数 4.94 4.24 16.4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7.98 7.42 7.59%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60 6.00 9.97% -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 -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 -
注: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的资本化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EBITDA 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全部债务),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
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6、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7、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
出;
8、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7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九、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抵押和质押情况如下:
(一)为满足国贸三期 A 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0 日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
及《抵押合同》,公司共计借款 29.9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 2,000 万美元的外汇借款),
借款期限为 2007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9 日,公司以国贸三期 A、B、C 段土地使用权
及 A 段在建工程为抵押物提供借款抵押担保。
因抵押物变更,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
司以下附“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即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权属证书 座落 抵押面积(m2)
国贸三期 A 阶段 京朝国用(2014 出)第 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
19,235
部分土地使用权 00225 号 (国贸三期工程 A、B 阶段)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X 京房权证朝字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89,176
街 1 号院 1 号楼 第 982670 号 1 号院 1 号楼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X 京房权证朝字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3,182
街 1 号院 3 号楼 第 983674 号 1 号院 3 号楼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X 京房权证朝字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0,545
街 1 号院 1 幢 第 984663 号 1 号院 1 幢
(二)为满足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公司以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 B 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
由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申请 33 亿元人民币长期借款,借款期限为 15
年。同时,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批准的抵押资产范围内,
就抵押物明细作出相应决议,以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六
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以下附“抵押物清单”中所列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项目相
应的土地使用权及 B 阶段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担保,向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分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不超过 28 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 15 年,抵押权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7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权属证书 座落 抵押面积(m2)
京朝国用(2014 出) 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
8,534
第 00225 号 (国贸三期工程 A、B 阶段)
京朝国用(2013 出)
国有土地 朝阳区光华路丙 12 号 1,362
第 00411 号
使用权 京朝国用(2006 出) 朝阳区建外大街一号
6,266
第 0401 号 (国贸三期工程 C 阶段)
小计 16,161
国贸三期工程 B 阶段在建工程 201,976
除此之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查封、冻结、必须具备
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
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完成了 2005 年发行的 10 亿元“2005 年中国
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5 国贸债”)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
付工作。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银行机构授予的信用额度共计约 17 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信
用额度约为 12.7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提前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2022 年到期的长期借款 1 亿
元;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20 亿元。
另外,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与由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 28 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合
同”,以满足公司国贸三期 B 阶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7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约定及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附后。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16 年 3 月 22 日
7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页码
审计报告 1-2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3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4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6-84
补充资料 1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12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股份公司”)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国贸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12 号
(第二页,共二页)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国贸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国贸股份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刘 磊
中国上海市
2016 年 3 月 22 日 注册会计师 —————————
孔令烨
-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四.1 472,891,713 790,386,059 293,229,600 668,195,940
应收账款 四.2, 十二.1 141,547,001 143,657,938 131,067,042 132,979,994
预付款项 四.4 21,149,268 22,892,684 20,254,626 21,525,628
其他应收款 四.3, 十二.2 7,862,400 4,762,846 3,516,112 1,024,995
存货 四.5 23,419,985 25,952,983 23,349,660 25,834,306
流动资产合计 666,870,367 987,652,510 471,417,040 849,560,8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四.6, 十二.3 6,177,022 5,571,227 25,677,022 25,071,227
投资性房地产 四.7 6,305,047,979 5,584,332,871 6,305,047,979 5,584,332,871
固定资产 四.8 1,146,390,545 1,226,336,658 1,144,453,822 1,223,985,943
在建工程 四.9 684,088,959 377,302,632 684,088,959 377,302,632
无形资产 四.10 1,176,127,134 1,208,003,989 1,176,127,134 1,208,003,989
长期待摊费用 四.11 181,376,217 202,667,492 181,376,217 202,667,4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12 53,078,776 65,820,114 52,808,331 63,761,9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843,931 - 47,843,9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52,286,632 8,717,878,914 9,569,579,464 8,732,969,993
资产总计 10,219,156,999 9,705,531,424 10,040,996,504 9,582,530,8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四.13 432,756,142 - 432,756,142 -
应付账款 四.14 15,303,671 19,677,131 11,946,470 12,935,584
预收款项 四.15 62,885,339 51,232,817 53,064,119 42,172,790
应付职工薪酬 四.16 59,725,152 57,720,350 48,861,734 48,771,409
应交税费 四.17 33,250,228 25,714,609 28,385,281 20,577,584
应付利息 四.18 13,867,293 13,855,358 13,867,293 13,855,358
其他应付款 四.19 1,055,572,725 715,941,325 933,254,092 643,071,0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21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673,360,550 1,884,141,590 1,522,135,131 1,781,383,7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四.20 2,000,000,000 2,100,000,000 2,000,000,000 2,100,000,000
应付债券 四.21 894,000,000 496,000,000 894,000,000 49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94,000,000 2,596,000,000 2,894,000,000 2,596,000,000
负债合计 4,567,360,550 4,480,141,590 4,416,135,131 4,377,383,781
股东权益
股本 四.22 1,007,282,534 1,007,282,534 1,007,282,534 1,007,282,534
资本公积 四.23 1,872,518,599 1,872,518,599 1,872,501,925 1,872,501,925
盈余公积 四.24 503,641,267 503,641,267 503,641,267 503,641,267
未分配利润 四.25 2,266,579,445 1,840,437,230 2,241,435,647 1,821,721,3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650,021,845 5,223,879,630 5,624,861,373 5,205,147,075
少数股东权益 1,774,604 1,510,204 - -
股东权益合计 5,651,796,449 5,225,389,834 5,624,861,373 5,205,147,07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219,156,999 9,705,531,424 10,040,996,504 9,582,530,85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洪敬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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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 目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营业收入 四.26, 十二.4 2,271,278,419 2,234,266,629 2,107,077,249 2,095,205,136
减: 营业成本 四.26, 十二.4 (1,105,533,707) (1,124,536,699) (968,937,918) (1,008,623,3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27 (126,314,115) (125,059,544) (117,505,248) (117,013,439)
销售费用 四.28 (46,321,930) (63,400,074) (46,531,885) (63,552,998)
管理费用 四.29 (73,747,617) (66,955,183) (74,093,470) (67,301,067)
财务费用 四.30 (107,750,572) (150,756,179) (108,050,137) (150,876,526)
加: 投资收益 四.32, 十二.5 12,856,366 16,511,973 19,875,548 25,397,16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05,795 376,037 605,795 376,037
二、营业利润 824,466,844 720,070,923 811,834,139 713,234,888
加: 营业外收入 四.33 16,749,991 8,209,495 16,749,991 8,209,495
减: 营业外支出 四.34 (2,288,497) (12,405,536) (2,288,497) (12,392,1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788,404) (7,724,760) (1,788,404) (7,723,393)
三、利润总额 838,928,338 715,874,882 826,295,633 709,052,214
减: 所得税费用 四.35 (210,665,216) (178,775,412) (205,124,828) (175,672,620)
四、净利润 628,263,122 537,099,470 621,170,805 533,379,5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598,722 536,507,160 621,170,805 533,379,594
少数股东损益 664,400 592,310 - -
五、每股收益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 四.36 0.62 0.5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628,263,122 537,099,470 621,170,805 533,379,5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27,598,722 536,507,160 621,170,805 533,379,5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4,400 592,310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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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项 目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295,791,410 2,238,583,875 2,119,881,530 2,094,295,2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37(1) 113,356,264 90,765,021 57,258,766 70,353,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9,147,674 2,329,348,896 2,177,140,296 2,164,648,8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6,412,088) (289,120,137) (283,323,612) (273,550,5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81,879,561) (271,386,646) (194,380,169) (190,119,7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7,033,517) (392,911,884) (378,345,731) (369,169,9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37(2) (249,265,436) (287,161,994) (242,017,271) (273,500,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4,590,602) (1,240,580,661) (1,098,066,783) (1,106,340,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38(1) 1,144,557,072 1,088,768,235 1,079,073,513 1,058,308,10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四.32 1,666,000,000 2,578,500,000 1,500,000,000 2,47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7,600,000 9,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85,617 3,364,394 285,617 3,364,39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37(3) 12,250,571 16,135,936 11,669,753 15,521,1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8,536,188 2,598,000,330 1,519,555,370 2,498,385,5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11,078,066) (371,233,825) (810,485,683) (370,826,2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四.32 (1,666,000,000) (2,578,500,000) (1,500,000,000) (2,47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7,078,066) (2,949,733,825) (2,310,485,683) (2,840,826,2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8,541,878) (351,733,495) (790,930,313) (342,440,7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32,756,142 - 432,756,142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96,400,000 495,500,000 396,400,000 495,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156,142 495,500,000 829,156,142 495,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500,000,000) (1,100,000,000)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2,566,816) (366,030,031) (392,166,816) (365,530,03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00,000) (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2,566,816) (866,030,031) (1,492,166,816) (865,530,0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410,674) (370,530,031) (663,010,674) (370,030,0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8,866) (31,041) (98,866) (31,04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四.38(2) (317,494,346) 366,473,668 (374,966,340) 345,806,32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0,386,059 423,912,391 668,195,940 322,389,611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1,38(3) 472,891,713 790,386,059 293,229,600 668,19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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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附注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014年1月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18,599 489,607,132 1,489,202,236 1,417,894 4,860,028,395
2014年度增减变动额
净利润 - - - 536,507,160 592,310 537,099,470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四.24 - - 14,034,135 (14,034,135) - -
对股东的分配 四.25 - - - (171,238,031) (500,000) (171,738,031)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18,599 503,641,267 1,840,437,230 1,510,204 5,225,389,834
2015年1月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18,599 503,641,267 1,840,437,230 1,510,204 5,225,389,834
2015年度增减变动额
净利润 - - - 627,598,722 664,400 628,263,122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25 - - - (201,456,507) (400,000) (201,856,507)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18,599 503,641,267 2,266,579,445 1,774,604 5,651,796,44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洪敬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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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4年1月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01,925 489,607,132 1,473,613,921 4,843,005,512
2014年度增减变动额
净利润 - - - 533,379,594 533,379,594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四.24 - - 14,034,135 (14,034,135) -
对股东的分配 四.25 - - - (171,238,031) (171,238,031)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01,925 503,641,267 1,821,721,349 5,205,147,075
2015年1月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01,925 503,641,267 1,821,721,349 5,205,147,075
2015年度增减变动额
净利润 - - - 621,170,805 621,170,805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25 - - - (201,456,507) (201,456,507)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007,282,534 1,872,501,925 503,641,267 2,241,435,647 5,624,861,37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洪敬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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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经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
【1997】第 161 号文批准,由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贸有
限公司”) 于 1997 年 10 月 15 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设立
时总股本为 6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国贸有限公司是于 1985 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双
方分别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注册的公
司),双方权益各占 50%。
本公司于 1999 年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0 股,并收
到募集资金净额 854,240,000 元,其中股本为 16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的股本溢价为 694,240,000 元。收到募集资金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800,000,000 元。
2006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完成向国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7,282,534 股。国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对本公司 1,210,530,000 元
债 权 全 额 认 购 , 从 而 本 公 司 股 本 增 加 207,282,534 元 ,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1,000,927,182 元。至此,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1,007,282,534 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注册地及总部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北京市,主要经营业务为出租办公场所、公寓、商场及酒店经营等。
2015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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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0)、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3、14、17)、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
式(附注二.13)、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二.23)等。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28。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集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 1,006,490,183 元
(公司财务报表 1,050,718,091 元)。
本集团管理层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
本集团获取的银行机构授予的未使用的信用额度约为人民币 12.67 亿
元;
本集团的信贷记录,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
道。
基于以上考虑,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可以继续获取足够的融资来源以及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以保证经营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的资金。基于以上
所述,董事会确信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并将会持续经营,所以继
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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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
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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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
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8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包括应
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
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b)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
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采用实
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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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续)
(c)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
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
计量的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
(d)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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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金融工具(续)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借款及应付债券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
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9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出租办公场所、公寓、
商场以及酒店经营等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承租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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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应收款项(续)
本集团对所有应收款项无论金额大小,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
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0 存货
(1) 分类
存货包括维修材料、酒店营业物料以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量。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维修材料和酒店营业物料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在领
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
(4) 本集团的存货盘点制度为:酒店营业物料采用实际盘存制,其他存货采用永
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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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
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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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
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
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
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
销。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2 共同经营
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国贸二期,双方的投资分别占该
共同控制资产投资总额的 70%及 30%。
本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中本公司享有的资产及
承担的负债份额,以及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应由本公司享有的收入和承担的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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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以出租为目的的房屋建筑物及其改良、装修、土地使用
权、不可分割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
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
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
及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
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42-48 年 10% 1.88-2.13%
土地使用权 42 年 - 2.36%
房屋及建筑物改良 15 年 10% 6%
房屋及建筑物装修 2-10 年 - 10-50%
机器设备 15 年 10% 6%
电子设备 5年 - 20%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附注二.19)。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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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装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家具装置及设备
和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
账面价值;对其他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
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
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2 年 10% 2.13%
房屋及建筑物装修 10 年 - 10%
机器设备 15 年 10% 6%
运输设备 5年 10% 18%
家具装置及设备 5年 0-10% 18-20%
电子设备 5年 0-10% 18-2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3)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9)。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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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
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
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
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
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国贸三期的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土地使用权按实
际使用年限 46 年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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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国贸三期配套市政工程费、国贸二期拆迁费及其他已经发
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
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9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
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及辞退福利等。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
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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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职工薪酬(续)
(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
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
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
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
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
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
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
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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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
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
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出租办公场所、公寓、商场及酒店
经营,以及对外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
价值确定。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 让渡资产使用权
固定租金的经营租赁收入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提供免
租期的,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
并确认租金收入。浮动租金的经营租赁收入根据合同约定方法计算的当期应
收租金确认。
利息收入按照存款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提供劳务
收入在劳务已提供,并且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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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
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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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无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7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和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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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很可能导致下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
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风险:
(1) 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出租办公场所、公寓、商场及酒店经营等,在决定投资性
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
本集团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根据其性质和使用情况,以及
在使用过程中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其他环境的变化等,预计其使用寿
命。
(2)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本集团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税务事项的最
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
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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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税项
本集团本年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 3%及 5% 应纳税营业额
增值税 3%、6%及 17% 应纳税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税额
房产税 1.2% 应税房产原值的 70%
土地使用税 30 元/平方米/年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本集团下属注册地为北京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会展分公司
的合办展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
本集团下属注册地为北京的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的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济贸易咨询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6%。
本集团下属注册地为北京的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咨询服务收入及提
供有形动产租赁等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分别为 6%及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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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741,491 750,670
银行存款 472,150,222 789,635,389
合计 472,891,713 790,386,059
2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41,547,001 143,657,938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141,547,001 143,657,938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38,970,424 142,755,938
一到二年 2,576,577 902,000
合计 141,547,001 143,657,938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36,868,601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7,438,501 元)已逾期但未减值。基于对客户财务状况及过往信用记录的分析,
本集团认为这部分款项可以收回。这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4,292,024 26,536,501
一到二年 2,576,577 902,000
合计 36,868,601 27,438,501
(2)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141,547,001 100% - - 143,657,938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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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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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3) 2015 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14 年度:无)。
(4) 2015 年度,不存在收回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014 年度:无)。
(5)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
余额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14,989,580 - 10.59%
(6) 2015 年度,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4 年度:无)。
3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履约保证金 1,160,000 850,000
其他 6,702,400 3,912,846
合计 7,862,400 4,762,846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7,862,400 4,762,846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5,626,600 4,075,129
一到二年 1,720,103 172,020
二到三年(i) - 418,166
三年以上(i) 515,697 97,531
合计 7,862,400 4,762,846
(i)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款项共计 515,697 元,
为本集团根据《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改办[2007]4 号)要求,将按房改房政策出售住房的售房款全额存储于北京
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并进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所有权不变。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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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其他应收款(续)
(2)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7,862,400 100.00% - - 4,762,846 100.00% - -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
公司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余额总额比例 准备
第一名 暂存款 2,329,026 一年以内 29.62% -
第二名 管理费 1,558,215 一年以内 19.82% -
第三名 预付款 641,788 一年以内 8.16% -
第四名 暂存款 515,697 三年以上 6.56% -
第五名 保证金 500,000 一年以内 6.36% -
合计 5,544,726 70.52% -
(4) 2015 年度,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2014 年度:无)。
(5) 2015 年度,不存在收回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014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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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21,149,268 100.00% 22,892,684 100.00%
(2)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6,462,314 30.56%
5 存货
存货分类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 账面价值
价准备 价准备
维修材料 12,714,707 - 12,714,707 13,534,009 - 13,534,009
酒店营业物料 10,246,051 - 10,246,051 11,931,172 - 11,931,172
其他 459,227 - 459,227 487,802 - 487,802
合计 23,419,985 - 23,419,985 25,952,983 - 25,952,983
6 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6,177,022 5,571,22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额 6,177,022 5,571,227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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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追加或 按权益法 其他综合 其他权 宣告分派 计提 2015 年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调整的净损益 收益调整 益变动 的现金股利 减值准备 其他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时代网星”) 5,571,227 - 605,795 - - - - - 6,177,022 -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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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i)(ii)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改良 装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合计
原价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8,919,705 4,394,322,861 866,916,224 82,214,640 457,975,188 1,488,891,731 101,603,933 8,270,844,282
本年增加
购置 906,413,593 - - - 6,736,750 3,508,422 2,129,227 918,787,992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116,000) - (135,544) (335,152) (15,330,373) (4,466,549) (20,383,61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785,333,298 4,394,206,861 866,916,224 82,079,096 464,376,786 1,477,069,780 99,266,611 9,169,248,656
累计折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1,187,845,597) (88,739,456) (71,494,150) (306,909,726) (952,151,144) (79,371,338) (2,686,511,411)
本年增加
计提 - (87,757,555) (20,478,336) (2,458,542) (30,374,184) (40,893,422) (14,431,933) (196,393,972)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13,163 - 115,431 335,152 13,774,412 4,466,548 18,704,70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1,275,589,989) (109,217,792) (73,837,261) (336,948,758) (979,270,154) (89,336,723) (2,864,200,67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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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投资性房地产(续)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i)(ii)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改良 装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合计
减值准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
本年增加
计提 - - - - - - - -
本年减少
转销 - - - - - -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78,919,705 3,206,477,264 778,176,768 10,720,490 151,065,462 536,740,587 22,232,595 5,584,332,87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785,333,298 3,118,616,872 757,698,432 8,241,835 127,428,028 497,799,626 9,929,888 6,305,04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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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投资性房地产(续)
(i) 2015 年度,本集团按照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中预计出租部分建
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将三期 B 阶段工程中预计将用于出租部分
的相关成本由在建工程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
(ii) 2015 年度,本集团对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进行改建,对改建工程中预计将
用于出租部分的相关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2015 年度,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196,393,972 元(2014 年度:
220,872,968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14 年度:无)。
2015 年度,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及债券利息为 57,990,760
元(2014 年度:36,389,536 元)。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
5.25-5.55%(2014 年度:5.32%)。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建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合
同,以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29.7 亿
元长期借款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人民币 28.3 亿元及美元 2 千万元)的抵押物。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中包含的上述抵押物账面价值约为
3,015,735,088 元(原价 3,684,448,697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
为 3,137,489,318 元(原价 3,686,757,346 元))(附注四.20)。
同时,鉴于建行授权其北京市分行为本公司于 2005 年发行 10 年期 10 亿元人
民币企业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上述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反担
保。该债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并偿还,因此上述反担保已自动解除
(附注四.21)。
2015 年度,本集团报废了账面价值 1,678,912 元(原价 20,383,618 元)的投资
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343,119 元(原价 4,406,724 元)的固定资产(附注四.8),
报废净损失合计为 1,736,414 元(附注四.33、34)。
- 32 -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装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家具装置及设备 电子设备 合计
原价合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 919,324,670 211,446,018 283,722,802 5,365,550 169,128,024 186,692,264 1,775,679,328
本年增加
购置 - - - 346,500 4,475,040 9,431,258 14,252,798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 (264,534) (235,329) (756,609) (3,150,252) (4,406,72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19,324,670 211,446,018 283,458,268 5,476,721 172,846,455 192,973,270 1,785,525,402
累计折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4,277,481) (90,557,228) (71,992,656) (3,711,956) (142,267,083) (156,536,266) (549,342,670)
本年增加
计提 (19,555,659) (21,274,685) (17,019,292) (565,131) (17,971,394) (17,469,631) (93,855,792)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 79,616 211,797 666,133 3,106,059 4,063,60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3,833,140) (111,831,913) (88,932,332) (4,065,290) (159,572,344) (170,899,838) (639,134,857)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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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固定资产(续)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装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家具装置及设备 电子设备 合计
减值准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本年增加
计提 - - - - - - -
本年减少
处置及报废 - - - - - -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 - - - -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35,047,189 120,888,790 211,730,146 1,653,594 26,860,941 30,155,998 1,226,336,65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15,491,530 99,614,105 194,525,936 1,411,431 13,274,111 22,073,432 1,146,390,545
- 34 -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固定资产(续)
2015 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93,855,792 元(2014 年度:
108,751,976 元),其中计入成本费用及国贸三期在建工程等的折旧金额
分 别 为 93,696,051 元 及 159,741 元 (2014 年 度 : 108,614,362 元 及
137,614 元)。
2015 年度,无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2014 年度:无)。
本公司与建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合同,以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
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29.7 亿元长期借款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人
民币 28.3 亿元及美元 2 千万元)的抵押物。2015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
产中包含的上述抵押物账面价值约为 943,269,991 元(原价 1,387,850,250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账 面 价 值 约 为 1,192,124,922 元 ( 原 价
1,579,589,293 元)(附注四.20)。
同时,鉴于建行授权其北京市分行为本公司发行 10 年期 10 亿元人民币
企业债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上述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反担
保。该债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并偿还,因此上述反担保已自动
解除(附注四.21)。
(a)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账面原价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建筑物 189,559,189 待相关部门审批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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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在建工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 683,394,861 - 683,394,861 376,596,519 - 376,596,519
其他 694,098 - 694,098 706,113 - 706,113
合计 684,088,959 - 684,088,959 377,302,632 - 377,302,632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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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在建工程(续)
(1)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 预算数 2014 年 本年增加 重分类 (附注 本年减少 2015 年 工程投入 工程 借款费用 其中:本年 本年借款 资金来源
12 月 31 日 四.7(i)(ii)) 12 月 31 日 占预算的 进度 资本化 借款费用 费用资本
比例 累计金额(ii) 资本化金额 化率
自筹、债券
国贸三期 B 阶段 36 亿元 及金融机构
工程 (i) 1,176,864,121 958,744,823 - - 2,135,608,944 59% 59% 314,448,152 74,845,507 5.25% 借款
减:国贸三期 B
阶段预计出租
部分 (800,267,602) - (651,946,481) - (1,452,214,083)
小计 376,596,519 958,744,823 (651,946,481) - 683,394,861
国贸中心东楼改
造及交通一体
化工程 8.3 亿元 78,652,103 254,393,139 73,973 - 333,119,215 40% 40% 7,095,815 7,095,815 5.55% 自筹
减:国贸中心东
楼改造及交通
一体化工程预
计出租部分 (78,652,103) - (254,467,112) - (333,119,215)
小计 - 254,393,139 (254,393,139) - -
其他 706,113 61,958 (73,973) - 694,098 不适用 不适用 - - 不适用 自筹
合计 377,302,632 1,213,199,920 (906,413,593) - 684,088,959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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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在建工程(续)
(2) 2015 年度,本集团无新增或减少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014 年度:无)。
(i) 预算金额不包括国贸三期 B 阶段土地成本 11 亿元。
(ii) 2015 年度,本集团购建的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支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本集
团将已经发生的可归属于国贸三期 B 阶段工程的借款费用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iii) 2015 年度,本集团购建的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改建工程支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
条件,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可归属于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改建工程的借款费用计
入该资产的成本。
(iv)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 2 座南侧,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
使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
展览行业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
位置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五
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 2 座
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
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由于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本公司所有,其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本公司控股股
东国贸有限公司所有,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能批准以本公司名义办理土地预审和项
目立项。因此,经与国贸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拟将原改
建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调整为由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
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附注九.2)。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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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原价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431,390,80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431,390,803
累计摊销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23,386,814)
本年增加 -
计提 (31,876,85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55,263,669)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08,003,98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76,127,134
2015 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 31,876,855 元(2014 年度:31,876,855
元) ,其中计入成本费用及国贸三期在建工程等的摊销金额分别为 8,259,247 元
及 23,617,608 元(2014 年度:8,259,247 元及 23,617,608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土地使用权原价中含土地拆迁费用 866,325,577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866,325,577 元)。
本公司与建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合同,以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以及
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29.7 亿元长期借款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人民币 28.3 亿元及
美元 2 千万元)的抵押物。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中包含的上述抵押物账
面价值约为 241,821,742 元(原价 276,678,936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
值约为 1,208,003,989 元(原价 1,431,390,803 元))(附注四.20)。
同时,鉴于建行授权其北京市分行为本公司发行 10 年期 10 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
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上述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
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反担保。该债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并偿还,因此上述反担保已自动解除(附注四.21)。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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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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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长期待摊费用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摊销 其他减少 12 月 31 日
国贸二期拆迁费 102,282,265 (3,108,239) - 99,174,026
国贸三期配套市政
工程 99,691,894 (17,568,036) - 82,123,858
装修费 693,333 (615,000) - 78,333
合计 202,667,492 (21,291,275) - 181,376,217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资产
长期资产报废 139,016,902 34,754,225 139,016,902 34,754,225
预提费用 42,833,479 10,708,370 47,053,116 11,763,278
建设中断期利息
支出费用化 18,920,824 4,730,206 19,433,399 4,858,350
应付职工薪酬 11,493,452 2,873,363 57,720,350 14,430,088
固定资产折旧 - - 56,691 14,173
其他 50,449 12,612 - -
合计 212,315,106 53,078,776 263,280,458 65,820,114
其中:
预计于一年内(含
一年)转回的
金额 13,709,876 26,321,509
预计于一年后转
回的金额 39,368,900 39,498,605
2015 年度,本集团无互抵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4 年度:无)。
2015 年度,本集团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
(2014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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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短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432,756,142 -
(1)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 4.35%至 5.35%(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
14 应付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酒店物资采购款 10,664,271 11,557,209
合办展分成款 3,357,200 6,741,548
其他 1,282,200 1,378,374
合计 15,303,671 19,677,131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1,272,96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361,528 元),主要为应付合办展分成款,该款项预计将于一年以内支付。
15 预收款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租金及定金 53,064,119 41,940,636
预收场租及展位费 2,847,490 3,975,159
其他 6,973,730 5,317,022
合计 62,885,339 51,232,817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 4,317,965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4,437,910 元),主要为酒店预收定金以及写字楼、商场等物业预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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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应付职工薪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 59,188,185 57,544,459
应付辞退福利 454,036 107,977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82,931 67,914
合计 59,725,152 57,720,350
(1) 短期薪酬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8,273,848 205,972,233 (206,330,714) 47,915,367
职工福利费 - 12,274,069 (12,274,069) -
社会保险费 36,580 17,160,815 (17,152,770) 44,625
其中:医疗保险费 32,372 15,128,643 (15,121,524) 39,491
工伤保险费 1,619 905,607 (905,251) 1,975
生育保险费 2,589 1,126,565 (1,125,995) 3,159
住房公积金 - 20,945,783 (20,945,783)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234,031 8,380,753 (6,386,591) 11,228,193
补充医疗保险 - 2,106,203 (2,106,203) -
合计 57,544,459 266,839,856 (265,196,130) 59,188,185
(2) 设定提存计划
2014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64,680 31,572,998 (31,558,696) 78,982
补充养老保险 - 5,259,330 (5,259,330) -
失业保险费 3,234 1,453,885 (1,453,170) 3,949
合计 67,914 38,286,213 (38,271,196) 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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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应交税费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18,956,895 11,991,370
应交营业税及附加 12,700,382 11,832,898
应交增值税 (153,494) (232,154)
其他 1,746,445 2,122,495
合计 33,250,228 25,714,609
18 应付利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债券应付利息
-14 国贸 01 10,089,108 10,089,108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
应付利息 2,484,848 3,766,250
公司债券应付利息
-14 国贸 02 1,293,337 -
13,867,293 13,85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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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租户押金 502,733,715 467,997,448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355,361,541 77,464,311
应付物业管理项目代收款 119,300,023 71,147,801
预提费用 41,751,698 47,825,923
应付工程质保金 5,579,145 12,773,756
其他 30,846,603 38,732,086
合计 1,055,572,725 715,941,325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408,199,962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380,010,000 元) ,主要为收取的租户押金,由于租赁期尚未结束,该
款项尚未退还。
20 长期借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1),(2) 2,000,000,000 2,100,000,000
(1) 2015 年度,本公司提前偿还了应于 2022 年到期的建行北京国贸支行部分抵押借
款 100,000,000 元。
(2) 本公司与建行北京朝阳支行签订合同,以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以及
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29.7 亿元长期借款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人民币 28.3 亿元
及美元 2 千万元)的抵押物。建行北京朝阳支行已于 2010 年 6 月 4 日将相关借款
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建行北京国贸支行。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长期抵
押借款余额为 2,000,000,000 元,抵押物的账面价值约为 4,200,826,821 元(原价
5,348,977,883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约为 5,537,618,229 元(原价
6,697,737,442 元))(附注四.7、8、10)。利息每 3 个月支付一次,本金应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偿还。
根据本公司与建行签订的长期借款合同中相关规定,借款利率执行浮动政策。建
行于每一年度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在调整该等长期借款当
年的借款利率后进行计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长期借款的利率为 5.53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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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债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发行 溢折价摊销 本年偿还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5 国贸债(1)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
小计 - - - - -
14 国贸 01 496,000,000 - 1,500,000 - 497,500,000
14 国贸 02 - 396,400,000 100,000 - 396,500,000
496,000,000 396,400,000 1,600,000 - 89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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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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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债券(续)
债券有关信息如下: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05 国贸债(1) 1,000,000,000 2005-12-23 10 年 1,000,000,000
14 国贸 01(2) 500,000,000 2014-8-20 5年 500,000,000
14 国贸 02(3) 400,000,000 2015-11-25 3年 400,000,000
债券之应计利息分析如下:
应计利息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应计利息 本期已付利息 12 月 31 日
05 国贸债 - 46,000,000 (46,000,000) -
14 国贸 01 10,089,108 27,500,000 (27,500,000) 10,089,108
14 国贸 02 - 1,293,337 - 1,293,337
(1)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5】2718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公司债券,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国贸三期工程建设。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债券利率为固定
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4.60%,每年付息一次,由建行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国贸三期 A 段的房屋建筑
物、设备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向建行北京市分行提供反担保。该债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到期并偿还,因此上述反担保已自动解除(附注四.7、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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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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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债券(续)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金额为 495,500,000 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固定年利率为 5.5%,每年付息一次(附注四.18)。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8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金额为 396,400,000 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固定年利率为 3.88%,每年付息一次(附注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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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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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股本
2014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007,282,534 - - - - - 1,007,282,534
2013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007,282,534 - - - - - 1,007,28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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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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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资本公积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919,827,911 - - 1,919,827,911
其他资本公积 -
变更记账本位币产生外
币折算差额 (44,434,929) - - (44,434,929)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874,383) - - (2,874,383)
合计 1,872,518,599 - - 1,872,518,599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919,827,911 - - 1,919,827,911
其他资本公积 -
变更记账本位币产生外
币折算差额 (44,434,929) - - (44,434,929)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874,383) - - (2,874,383)
合计 1,872,518,599 - - 1,872,518,599
24 盈余公积
2014 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503,641,267 - - 503,641,267
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489,607,132 14,034,135 - 503,641,2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已于 2014
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034,135 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股本的
50%,本年度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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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未分配利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40,437,230 1,489,202,236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627,598,722 536,507,160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034,135)
支付普通股股利 (201,456,507) (171,238,031)
年末未分配利润 2,266,579,445 1,840,437,230
根据 2015 年 4 月 21 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4 年度现金股
利,每 10 股人民币 2 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 1,007,282,534 股计算,共计
201,456,507 元。
根据 2016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 2015 年
度现金股利,每 10 股人民币 2 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 1,007,282,534 股计
算,共计 201,456,507 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附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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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71,278,419 2,234,266,629
主营业务成本 1,105,533,707 1,124,536,699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对外提供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及酒店经营,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收入主要来自北京。因此本集团无需按产品或按地区对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
成本进行分析。
按收入类型分析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物业租赁及管理 1,898,353,674 719,253,703 1,846,151,307 737,115,347
酒店经营 372,924,745 386,280,004 388,115,322 387,421,352
合计 2,271,278,419 1,105,533,707 2,234,266,629 1,124,536,699
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12,331,207 111,363,999 附注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 8,156,777 8,022,054 附注三
教育费附加 5,826,131 5,673,491 附注三
合计 126,314,115 125,059,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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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销售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告宣传费 36,488,842 46,285,461
代理佣金 9,833,088 17,114,613
合计 46,321,930 63,400,074
29 管理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员工成本 36,526,808 33,244,353
折旧摊销 5,749,932 5,968,323
租金 5,573,941 5,573,941
维修保养费 3,958,963 1,310,436
能源费 3,445,942 3,240,584
税费 3,345,044 3,366,764
审计及咨询费 3,004,835 2,038,776
清洁绿化费 1,311,756 1,256,461
其他 10,830,396 10,955,545
合计 73,747,617 66,955,183
30 财务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92,322,244 204,389,858
减:计入在建工程的资本化利
息支出(附注四.9(ii)) (81,941,322) (53,514,024)
小计 110,380,922 150,875,834
减:利息收入 (6,145,929) (3,605,959)
汇兑损失/(收益) 98,866 31,041
其他 3,416,713 3,455,263
净额 107,750,572 150,75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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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折旧摊销 319,640,545 359,558,998
员工成本 284,375,741 275,604,960
能源费 119,648,192 123,164,005
维修保养费 89,798,466 91,209,995
税费 74,387,746 76,258,262
酒店营业物料 63,817,401 61,655,065
劳务费 54,022,022 48,243,561
清洁绿化费 41,053,592 38,648,130
广告宣传费 36,488,842 46,285,461
展会成本 35,406,433 22,370,526
代理佣金 9,833,088 17,114,613
租金 7,873,585 7,030,989
审计及咨询费 4,786,172 4,470,286
其他费用 84,471,429 83,277,105
1,225,603,254 1,254,891,956
32 投资收益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
取得的投资收益(1) 12,250,571 16,135,936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
益(附注五.2) 605,795 376,037
合计 12,856,366 16,511,973
(1) 2015 年 度 , 本 集 团 购 买 及 赎 回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支 付 及 收 回 金 额 累 计 为
1,666,000,000 元,实现收益 12,250,571 元(2014 年度:支付及收回金额累计为
2,578,500,000 元,实现收益 16,135,936 元)。
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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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营业外收入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入 2015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违约罚款收入 13,548,676 7,650,878 13,548,676
政府补助(i) 3,000,000 - 3,000,000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51,990 192,944 51,990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149,325 353,695 149,325
其他 - 11,978 -
合计 16,749,991 8,209,495 16,749,991
(i) 2015 年度,本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节能奖励基金 3,000,000 元(2014
年度:无)。
34 营业外支出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计入 2015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788,404 7,724,760 1,788,404
捐赠支出 400,000 620,248 400,000
租户搬迁补偿支出 - 4,040,000 -
其他 100,093 20,528 100,093
合计 2,288,497 12,405,536 2,288,497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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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5 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97,923,878 176,493,500
递延所得税 12,741,338 2,281,912
合计 210,665,216 178,775,412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838,928,338 715,874,882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09,732,085 178,968,721
非应纳税收入涉及的所得税费用调整额 (151,449) (94,009)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涉及的
所得税费用调整额 1,084,580 1,371,358
代管物业项目亏损 - (1,470,658)
所得税费用 210,665,216 178,77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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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
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
润 627,598,722 536,507,160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007,282,534 1,007,282,534
基本每股收益 0.62 0.53
其中:
—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62 0.53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5 年度,
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2014 年度:无)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
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3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租赁押金 34,736,267 58,873,984
物业管理项目代收款 55,880,095 20,002,117
违约罚款收入 13,548,676 7,650,878
利息收入 6,145,929 3,605,959
政府补助 3,000,000 -
其他 45,297 632,083
合计 113,356,264 90,76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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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水电采暖费 114,103,673 118,494,134
广告费 36,698,797 46,438,384
物业管理项目代付款 7,732,544 16,455,546
租金 7,873,585 6,164,420
其他 82,856,837 99,609,510
合计 249,265,436 287,161,994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12,250,571 16,135,936
(4) 2015 年度,本集团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
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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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628,263,122 537,099,470
加: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附注四.7) 196,393,972 220,872,968
固定资产折旧(附注四.8) 93,696,051 108,614,3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附注四.11) 21,291,275 21,812,421
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10) 8,259,247 8,259,247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收益)(附注四.33、34) 1,736,414 7,531,816
财务费用/(收入)(附注四.30) 110,479,788 150,906,875
投资损失/(收益)(附注四.32) (12,856,366) (16,511,973)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减少 /(增加 )( 附注
四.12) 12,741,338 2,281,912
存货的减少/(增加)(附注四.5) 2,532,998 186,2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3,244,527 5,879,90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78,774,706 41,834,9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4,557,072 1,088,768,235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现金的年末余额(附注四.1) 472,891,713 790,386,05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790,386,059) (423,912,39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额 (317,494,346) 366,47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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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年末现金余额(附注四.1)
其中:库存现金 741,491 750,6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72,150,222 789,635,389
现金等价物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2,891,713 790,386,059
39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美元 495,046 6.4936 3,214,631
欧元 322 7.0483 2,270
应收账款—
美元 38 6.4936 247
预收款项—
美元 12,647 6.4936 82,125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036,081 6.4936 6,727,896
英镑 29,762 9.6159 286,188
欧元 36,580 7.0952 259,542
港币 220,000 0.8378 18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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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国贸物业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服务业 95% - 直接持有
北京国贸国际
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服务业 100% - 直接持有
2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联营企业的汇总信息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时代网星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6,177,022 5,571,22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利润 605,795 37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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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分部信息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
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有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 租赁及物业管理分部,负责提供出租物业及物业管理服务
- 酒店经营分部,负责提供客房、餐饮等服务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及负债按照分部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受益比例在分部之间
进行分配。
(1) 2015 年度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租赁及物业 酒店经营 未分配的金额 分部间的 合计
管理业务 抵销
对外交易收入 1,898,353,674 372,924,745 - - 2,271,278,419
分部间交易收入 24,840 146,434 - (171,274) -
主营业务成本 (719,253,703) (386,280,004) - - (1,105,533,707)
利息收入 5,946,132 199,797 - - 6,145,929
利息费用 - - (110,380,922) - (110,380,922)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 - 605,795 - 605,7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投资收益 - - 12,250,571 - 12,250,571
折旧费和摊销费 (223,485,100) (96,155,445) - - (319,640,545)
利润/(亏损)总额 983,337,611 (46,884,717) (97,524,556) - 838,928,338
所得税费用 - - (210,665,216) - (210,665,216)
净利润/(亏损) 983,337,611 (46,884,717) (308,189,772) - 628,263,122
资产总额 5,358,708,031 1,422,009,796 3,438,439,172 - 10,219,156,999
负债总额 (777,989,117) (64,514,431) (3,724,857,002) - (4,567,360,550)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 - - 6,177,022 - 6,177,022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
的其他非流动资
产增加额(i) 19,463,250 7,031,927 1,213,331,940 - 1,239,827,117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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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分部信息(续)
(2) 2014 年度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部信息列示如下:
租赁及物业 酒店经营 未分配金额 抵销 合计
管理业务
对外交易收入 1,846,151,307 388,115,322 - - 2,234,266,629
分部间交易收入 13,997 31,467 - (45,464) -
主营业务成本 (737,115,347) (387,421,352) - - (1,124,536,699)
利息收入 3,415,780 190,179 - - 3,605,959
利息费用 - - (150,875,834) - (150,875,834)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 - 376,037 - 376,0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投资收益 - - 16,135,936 - 16,135,936
折旧费和摊销费 (250,290,339) (109,268,659) - - (359,558,998)
利润/(亏损)总额 883,161,370 (32,922,627) (134,363,861) - 715,874,882
所得税费用 - - (178,775,412) - (178,775,412)
净利润/(亏损) 883,161,370 (32,922,627) (313,139,273) - 537,099,470
资产总额 6,001,067,679 1,506,983,363 2,197,480,382 - 9,705,531,424
负债总额 (697,641,242) (69,355,029) (3,713,145,319) - (4,480,141,590)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 - - 5,571,227 - 5,571,227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
的其他非流动
资产增加额(i) 24,744,322 2,320,066 522,019,294 - 549,083,682
(i) 本项目列示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1)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国贸有限公司 北京 服务业
(2)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4 年 本年 本年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12 月 31 日
国贸有限公司 240,000,000 美元 - - 240,000,00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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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母公司情况(续)
(3)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国贸有限公司 80.65% 80.65% 80.65% 80.65%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1。
3 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本集团的关系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中方投资者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外方投资者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称“香格里 母公司的外方投资者
拉”) 之关联公司
香格里拉饭店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 母公司的外方投资者
称“香格里拉北京”) 之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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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签订相关合同。本公司董
事会认为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符合正常的商业条款。
接受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金额
国贸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支付餐饮费及会员费 4,197,037 4,865,220
国贸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支付劳务费 5,462,298 5,784,434
国贸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支付食品加工费、洗衣费等 3,904,890 3,969,173
国贸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支付蒸汽费、热水费及电费等 8,637,385 4,243,276
香格里拉 接受劳务 支付管理费用 a 9,301,577 10,969,539
a 2009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香格里拉签署《酒店管理协议》,将本公司所属国贸大酒店委托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协议约定
管理期限为 10 年,自国贸大酒店开业日期始至开业日期 10 周年后午夜十二时止。国贸大酒店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开业,本
报告期内公司应向香格里拉支付管理费用 9,301,577 元。
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与香格里拉签订的《酒店管理协议》进
行了重新审议,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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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续)
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附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金额 金额
收取管理国贸二期销售佣金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及管理酬金 a 2,533,840 2,409,856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管理费 b 1,702,656 1,839,266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国贸中心外围委托管理费 c 90,000 90,000
收取国贸中心 19#楼委托经营管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理费 d 619,121 619,121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维修保养费、清洁及绿化费 a、b、c、d 6,737,483 6,085,456
收取国贸一期 F 区域委托管理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费 e 233,036 233,036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管理费 f 172,733 172,733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劳务费 2,521,145 1,377,532
国贸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收取物业工程管理服务费 g 1,57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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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续)
a 2012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本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
的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本公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
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b 2008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
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本公司履行本协议
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本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
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
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 201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外围委托管理协议》,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
托本公司负责国贸中心外围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根据国贸中心外围管理和维护所需的支出情况,向本公司支付
管理维护费,并另外支付委托服务费每年 90,000 元。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到下一个自然年。
d 201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 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
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 19#楼(原自行车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
对本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中心 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本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
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
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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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续)
e 2012 年 8 月 16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 F 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
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
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
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 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
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该协
议有效期为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
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
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
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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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2) 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支出确定依据 2015 年确认 2014 年确认
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国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a 4,881,936 4,625,646
国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 3,247,682
国贸有限公司 商铺 b 1,231,392 1,201,563
香格里拉北京 办公用房 c 1,180,054 1,184,078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支出确定依据 2015 年确认 2014 年确认
的租赁费 的租赁费
国贸有限公司 国贸一期占地 d 3,716,764 3,716,764
国贸有限公司 国贸二期占地 e 1,742,578 1,742,578
国贸有限公司 国贸世纪公寓 f 3,114,532 2,916,562
国贸有限公司 中央厨房 g 2,030,452 2,030,452
国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h 585,627 609,336
国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房 i 74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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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2) 租赁(续)
a 2011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本公司所属国
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年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 4,171,075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1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12 日
止。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每月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
398,17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止。2015 年度,国贸有限公司支付该租赁费及相关电
费等共计 4,881,936 元。
b 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
楼 1 座部分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第一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 66,000 元,第二及第三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
71,50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
2014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
分租区,每月租金为 12,000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
2014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
域,每月租金为 5,200 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 7%中金额较高者。协议有效期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
2015 年度内,国贸有限支付上述租赁费及相关电费等共计 1,231,39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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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2) 租赁(续)
c 2012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与香格里拉北京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 1 座租赁协议》,香格里拉北京租用本公
司所属国贸写字楼 1 座部分办公用房,协议有效期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香格里拉北京每月共需支
付租赁费 92,486 元。2015 年度,香格里拉北京支付该租赁费及相关电费等共计 1,180,054 元。
d 1998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 年 7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
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
13,936.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
1,393,650 元。另外,本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本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本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
的土地租赁费。
2015 年度,本公司向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共计 3,716,76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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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2) 租赁(续)
e 1998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
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 2000 年起至 2038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 882,000 元。
2009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
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本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本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
的部分土地租赁费。
2015 年度,本公司向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共计 1,742,5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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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2) 租赁(续)
f 本公司租用国贸有限公司的国贸世纪公寓,为本公司部分外籍员工提供住所,租金按市场价格确定。
g 2013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
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2015 年度,本公司支付该租赁费 2,030,452 元。
h 2013 年 11 月 20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
议》,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需承担租金为 50,028 元,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11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止。2015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 43,775 元,
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止。2015 年度,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支付该租赁费及电费共计
585,627 元。
i 2014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 2 座办公楼租赁协议》,本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 2 座部分办
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 79,247 元。协议有效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期内,本
公司支付该租赁费 749,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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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交易(续)
(3) 根据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9 月 2 日所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
议》,国贸有限公司允许本公司无偿使用其拥有的商标,许可期限为 6 年,从协
议生效日起至 2004 年 9 月 1 日止。根据协议条款,协议届满前由于双方对该协
议条款和条件没有异议,该协议将自动延续。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7,818,300 16,762,374
6 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香格里拉 1,782,414 1,085,806
香格里拉北京 356,861 325,538
国贸有限公司 285,542 448,670
合计 2,424,817 1,86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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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7 关联方承诺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
有关的承诺事项:
租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租入土地租金
国贸有限公司 51,581,400 53,857,050
除上述租入土地需支付的租金外,根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增加国贸一
期土地租赁费协议》、《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以及《增加国贸二期土
地租赁费协议》等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还需承担每年按照国贸有限公司实际支付
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营业税等税费相应金额的土地租赁费。
2015 年度,本公司实际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金额共计为 5,459,342 元。
八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
出承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的购建 996,418,019 1,416,327,054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
下(附注七.7):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275,650 2,275,650
一到二年 2,275,650 2,275,650
二到三年 2,275,650 2,275,650
三年以上 44,754,450 47,030,100
合计 51,581,400 53,85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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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金额
拟分配的股利 201,456,507
根据 2016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
201,456,507 元,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附注四.25)。
2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原国贸展
厅及东写字楼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
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
建设工作(附注四.9(iv))。
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本公司所有,其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国
贸有限公司所有,这些房产与土地使用权权属的不一致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本
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本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本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现行政策规
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能批准
以本公司名义办理土地预审和项目立项。因此,经与国贸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政
府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拟将原改建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调整为由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
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
2016年3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
3 银团贷款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与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作为牵头
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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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
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业务主要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
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
汇风险。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
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2015年度及2014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
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其他外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214,631 2,270 3,216,901
应收账款 247 - 247
合计 3,214,878 2,270 3,217,148
外币金融负债 -
其他应付款 6,727,896 730,046 7,457,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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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1) 外汇风险(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其他外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
货币资金 2,088,843 2,401 2,091,244
应收账款 233 - 233
合计 2,089,076 2,401 2,091,477
外币金融负债 -
其他应付款 5,549,959 730,311 6,280,27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
美元升值或贬值 10% ,其他因素保持不 变,则本集团将增加 或减少净利 润 约
263,476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 259,566 元) 。
(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
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支出增加的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
集团面临公允价值降低的利率风险。本集团一般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
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
的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 2,000,000,000 元以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债券,金
额 为 900,000,000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分 别 为 2,100,000,000 元 及
1,500,000,000 元)(附注四.20、21)。
由于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
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本集团会持续
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并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
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本集团无利率互换安排。
2015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而其
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 7,500,00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约 7,87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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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
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如向租户收取租金押金等)
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
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
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
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子公司现金流量预
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
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并从主要金
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446,890,293 - - - 446,890,293
应付账款 15,303,671 - - - 15,303,671
应付利息 13,867,293 - - - 13,867,293
其他应付款 1,055,572,725 - - - 1,055,572,725
长期借款 110,700,000 110,700,000 332,100,000 2,110,700,000 2,664,200,000
-抵押借款 110,700,000 110,700,000 332,100,000 2,110,700,000 2,664,200,000
应付债券 43,020,000 543,020,000 415,520,000 - 1,001,560,000
合计 1,685,353,982 653,720,000 747,620,000 2,110,700,000 5,197,39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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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应付账款 19,677,131 - - - 19,677,131
应付利息 13,855,358 - - - 13,855,358
其他应付款 715,941,325 - - - 715,941,325
长期借款 123,795,000 123,795,000 371,385,000 2,347,590,000 2,966,565,000
-抵押借款 123,795,000 123,795,000 371,385,000 2,347,590,000 2,966,565,000
应付债券 1,073,500,000 27,500,000 527,500,000 - 1,628,500,000
合计 1,946,768,814 151,295,000 898,885,000 2,347,590,000 5,344,538,814
4 公允价值估计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
付款项、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不大。
本集团发行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付债券,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
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
确定其公允价值。
十一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
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强制
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列示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44.69% 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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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31,067,042 132,979,994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131,067,042 132,979,994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31,067,042 132,979,994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26,388,642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6,760,557 元)已逾期但未减值。基于对客户财务状况及过往信用记录的分析,本
公司认为这部分款项可以收回。这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6,388,642 16,760,557
(2)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 131,067,042 100% - - 132,979,994 100% - -
(3) 2015 年度,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14 年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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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4) 2015 年度,不存在收回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014 年度:无)。
(5)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
余额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12,861,398 - 9.81%
(6) 2015 年度,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4 年度:无)。
2 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 3,516,112 1,024,995
减:坏账准备 - -
净额 3,516,112 1,024,995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862,895 337,278
一到二年 137,520 172,020
二到三年(附注四.3(1)(i)) - 418,166
三年以上(附注四.3(1)(i)) 515,697 97,531
合计 3,516,112 1,024,995
(2)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 3,516,112 100.00% - - 1,024,995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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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3)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
公司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余额总额比例 准备
第一名 暂存款 2,329,026 一年以内 66.24% -
第二名 暂存款 515,697 三年以上 14.67% -
第三名 暂存款 160,701 一年以内 4.57% -
第四名 应收款 128,158 一年以内 3.64% -
第五名 押金 80,000 一年以内 2.28% -
合计 3,213,582 91.40% -
(4) 2015 年度,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2014 年度:无)。
(5) 2015 年度,不存在收回或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2014 年度:无)。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1) 19,500,000 19,500,000
联营企业(2)(附注五.2) 6,177,022 5,571,22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净额 25,677,022 25,071,227
本公司不存在长期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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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子公司
持股 表决权 本年计提 本年宣告分派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追加或减少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国贸物业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 9,500,000 - 9,500,000 95% 95% - - 7,600,000
北京国贸国际
会展有限公司 10,000,000 - 10,000,000 100% 100% - - -
(2)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2014 年 追加或 按权益法调 其他综合收 其他权益 宣告分派的 计提 2015 年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整的净损益 益调整 变动 现金股利 减值准备 其他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时代网星 5,571,227 - 605,795 - - - - - 6,177,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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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107,077,249 2,095,205,136
主营业务成本 968,937,918 1,008,623,380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提供物业租赁服务及酒店经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收入均
来自北京。因此本公司无需按产品或按地区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进
行分析。
按收入类型分析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物业租赁
及管理 1,734,006,069 582,633,074 1,707,089,814 621,188,032
酒店经营 373,071,180 386,304,844 388,115,322 387,435,348
合计 2,107,077,249 968,937,918 2,095,205,136 1,008,623,380
5 投资收益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投资收益 11,669,753 15,521,125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600,000 9,5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05,795 376,037
合计 19,875,548 25,397,162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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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015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违约罚款收入 13,548,676 7,650,878
政府补助 3,000,000 -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1,736,414) (7,531,816)
租户搬迁补偿支出 - (4,040,000)
捐赠支出 (400,000) (620,248)
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149,325 353,6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100,093) (8,55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4,461,494 (4,196,041)
所得税影响额 (3,615,374) 1,049,0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846,120 (3,146,530)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
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11.61% 10.70% 0.62 0.53 0.62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11.41% 10.77% 0.61 0.54 0.61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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