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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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14010008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1 号)的核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8,936,17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8.4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45,898,936.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4,101,062.40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于 2014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1402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4 年 12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

1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化工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 21001730808052500820,该专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以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8,653.23 万元(不

包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90,000 万元及购买理财产品的 120,000 万元),明

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

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出银行名称 账号

日余额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 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市化

21001730808052500820 88,653.23

份有限公司 工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二)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委托理财

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暨五届十六次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闲置募集资

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2、使用部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15 年 2 月 13 日,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暨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2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投资活动由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015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化工支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

及相关文件,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认购该行发行的“乾元-养颐四方”保本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6.73%。理财期限:35 天。该产品已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575.34 万元。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154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期限:154 天(银行有权提前终止)。

该产品已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1,974.58 万元。同日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

款)理财计划。理财期限:186 天。该产品已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到期,获得

理财收益 810.25 万元。 此次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 12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6.73%。

2015 年 9 月 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型法人 91 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期限:182 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 3 号(定向)2015 年第 57 期

5D057ZQX,理财期限:182 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 183 天,理财期限:183 天。本次合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50%。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

非凡资产管理 91 天安赢第 068 期对公款(沈阳订制),理财期限:91 天,该

3

产品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 280.48 万元。此次购买理财

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5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广发银行“物

华添宝”人民币理财计划,理财期限:36 天。此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5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募集

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410.1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目(含部分变 定可使用状

向 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 (3)=(2)/(1)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内蒙古化工增资建设 100 万

否 不超过 30 亿元 2017 年 不适用 否

吨合成氨、160 万吨尿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合计

尿素市场供大于求,价格持续走低,目前尿素企业经营困难;项目经济可行性低于预期,因而公司募集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金尚未投入承诺的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暨五届十六次监事会,2015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深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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