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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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3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赢投投资”)的《股份减持确认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赢投投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股份的总数量:赢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

4,676,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86%。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未派发过股票股利,未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过引起股份数量变动的有关事项

3、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赢投投资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赢投投资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赢投投资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其违反上述承诺,相关减持所得收益将归

公司所有,其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

额)。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赢投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4,67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6%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

或协议转让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赢投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赢投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确认函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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