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3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赢投投资”)的《股份减持确认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赢投投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股份的总数量:赢投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
4,676,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86%。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未派发过股票股利,未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也未实施过引起股份数量变动的有关事项
3、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赢投投资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赢投投资的承诺与履行情况
赢投投资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其违反上述承诺,相关减持所得收益将归
公司所有,其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在锁定期已满,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若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能达到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股本总
额)。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止本公告日,赢投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4,676,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6%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
或协议转让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赢投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赢投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确认函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