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0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其审计费用
按照证监会字[1996]1 号《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
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会令[2007]第 40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
2、续聘上会为本公司 2016 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25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备年报审计所需的专业性和独立
性。
2、上会在本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控规范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与
专业胜任能力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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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实施及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
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3、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后,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
会为本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6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 45 万元。
4、根据相关规定,2016 年度公司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审计委
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 2016 年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上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提
议董事续聘上会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45 万元。
2、上会 2015 年为公司提供的内控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
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内控状况及重大缺陷认定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的
内控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 2016 年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5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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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报备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上网文件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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