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6-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下午 2:00 在上海南
京西路 1576 号 4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
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
董事意见》。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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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275,127.41 元,每股收益 0.070 元;2015 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16,996.52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251,699.65 元,加上以前
年 度 结 转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198,387,278.38 元 , 扣 除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2,504,524.23 元(含税),2015 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8,148,051.02 元,
资本公积金为 178,908,929.65 元。
公司拟实施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7,344,59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 3,094,236.43 元(含税),2015 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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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意
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董
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郑树昌先生与施蓓女士作
为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
案
同意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
元(人民币 15,000,000 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该授信业务由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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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先生、施蓓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 《召开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刘文新、
郑树昌、沈黎君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表示认
可。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向公司股东作上述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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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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