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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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炯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沈黎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

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届次 专业 最近5年工作经历

2008年5月2012年5月任美国克莱斯勒亚太投资有限公

司亚太地区首席财务执行官;2012年5月至今任威士伯

周炯 独立董事 第七届董事会 会计 (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财务官。2012

年4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2008年11月至今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

第七届、第八 任会计师。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沈黎君 独立董事 会计

届董事会 委员会委员。201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七届、第八 2003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至今担任

郑树昌 董事长 EMBA

届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1年至2013年任青岛船歌餐饮股份有限公司CEO,

刘文新 独立董事 第八届董事会 EMBA 2014年至今担任上海数造三维科技有限公司CEO。2015

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1

2015年度,公司第七届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履行

职责,具体如下: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定期会议并形成四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

议。在审议公司2014年度年报时,制定2014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一份、与独立董事

关于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会谈一份、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上会”)的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单独沟通的会谈一份、2014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审核的书面意见两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的书面意见一份、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一份。上述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海汇通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进程,公

司审计委员会在201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开展了如下工作:

(1)2015年1月6日上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上会的注

册会计师共同商议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制定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工作计

划,并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与上会的注册会计师就内控审计工作安排召

开了会议进行沟通并形成合意;与上会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单独的沟通,并确定

了2014年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2)2015年1月6日下午,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审计委员

会会同公司独立董事,沟通了解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特别关

注了公司的业绩预告情况。经查阅相关资料,得出公司无需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

告的结论。

(3)2015 年 1 月 14 日,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编制的 2014 年财务报表,经过审计委员会各位成员对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

2

的仔细审阅,对公司 2014 年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初次书面审议意见:

①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②公司 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当日,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内控部

完成的 2014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成果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询问了相关情况并督

促内控部及公司各部门对发现的内控缺陷予以仔细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

改。

(4)2015年2月26日,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进行初步审计后,

与会计师会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

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

报告,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上会承诺勤勉尽责,在约定时限内

向公司提交2014年审计报告。

(5)201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初步审计的

201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的仔细审阅,并向有关方面详细了解情况后,得出以下书面意见:①公司2014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②公

司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③审计委员会成员重点关注了2014年公司重要会计判断事项,以及

可能影响公司2014年审计报告的重要事项。公司2014年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

和审计问题,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事项。2014年,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

3

(6)2015年3月3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2014年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有关年报审计

的相关工作如期完成。

2、审计委员会关于上会从事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在 201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机构——上会

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上会相关情况和 2014 年报审计工作,得出如

下结论:

①上会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资质,且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具备年报审计

所需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②上会在本公司 2014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已严格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内控规范指引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与专

业胜任能力方面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

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内部控制实施及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圆满

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③本审计委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后,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

为本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5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

④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度公司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审计委

员会在审核了相关聘用条款,一致同意:提议董事会续聘上会为本公司2015年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3、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

审计委员会十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定期对内控部的工作进

行指导,保证内控部依法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15 年,审

4

计委员会审阅了由公司内控部提交的公司《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认为上述两项工作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并督促公司内控部及其他部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上述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

内部控制计划的实施。

审阅了公司内控部完成的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具体包括: 2013 年贸易业务检查报告》、 2014 年一季度房产业务检查报告》、

《内蒙古汇通能源卓资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 6 月经营情况及内控情

况审计报告》、《2014 年 1~9 月行政管理业务情况审计报告》、《2014 年上半年贸

易业务检查报告》、《2014 年 1~9 月证券投资部业务检查报告》及《2014 年 1~

4 月资金及预算管理情况检查报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询问了公司

内控部内审人员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情况,督促内控部及公司各部门对发现

的内控缺陷予以仔细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

4、对于公司 2015 年度定期报告的审阅

本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年报,

2015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经过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对公司 2015 年度各

期财务会计报表的仔细审阅,并向有关方面详细了解情况后,本审计委员会认为:

①公司的 2015 年各期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和准

确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各期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②公司 2015

年定期报告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③公司

不存在与 2015 年定期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了职责。2016 年度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

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6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周炯 郑树昌 沈黎君

刘文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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