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运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23 00:51: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外运空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

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等业务的关联交

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实施

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

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存贷款利率参照国家颁布的利率水平,部分业务减免

手续费可以起到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的作用,同时财务公司承诺确保资金安全。我

们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

(3)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4)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5)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xr~

在 ;r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llNOTIl.AJIIS AIR TRANSPOflTAT

阻刷 CEVELO

阳ENT CO..LTD.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如 持马

徐扬

2016 年手月 )..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