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1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5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
了全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
况。
2015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类型 备注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8 3 5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0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 独立意见披露时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间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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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 2015年3月14日 关于资产置换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修改《公 同意
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 2015年4月28日 同意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2014年
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3 2015年7月1日 关于签订资产置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
4 2015年7月28日 同意
于向关联方借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5 2015年10月13日 同意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的独立
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6 2015年12月29日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关联方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明确非公开发
7 2015年12月31日 同意
行股票认购比例的独立意见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日常沟通情况
2015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通
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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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
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
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
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
能力。
五、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工作会议,召
集提名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人员选择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和
意见。讨论审议公司审计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定期财务报表等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
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
行分析,及时提出企业应重点关注的经营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当面沟通、问询,全面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审计情
况,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学习最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
包括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理解和学习,不断提高
自身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5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5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5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李井新
E-mail:811724489@qq.com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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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201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15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
感谢。
独立董事:李井新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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