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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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6-01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并根据非公开发行的相关

政策及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之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以及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调整。涉及该议案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7 亿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删除了原方案各发行对象认购

股份数量确定原则中“若广证鲲鹏 1 号和广证鲲鹏 2 号最终合计实际认购规模不

足 13,041.00 万元的,则不足部分由广州国发认购”的约定,同时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况调减了广证鲲鹏 1 号和广证鲲鹏 2 号的认购金额,并根据以上调整对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确定原则及具体认购数量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体情况

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62,598,425 股(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1

1、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广州国发

广州国发以不少于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参与本次认购,在本次发行完成

后,广州国发及其关联方占发行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52.91%,即不低于发

行前广州国发及其关联方发行前占公司的持股比例。

广州国发的认购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广州国发认购数量=(总发行规模-英特布鲁国际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广证鲲鹏 1 号

及广证鲲鹏 2 号合计认购规模)÷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尾数应向下取整);

其中:公司总认购金额按照 470,000.00 万元计算,广证鲲鹏 1 号及广证鲲鹏 2 号合计认

购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3,288,915.84 元。

(2)英特布鲁国际

英特布鲁国际以不少于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参与本次认购,且在本次发行

完成后,英特布鲁国际占发行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29.99%(四舍五入至小数点

后两位),且任何情况下不应达到 30%或以上。

英特布鲁国际的认购数量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英特布鲁国际认购数量=29.99%×(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总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

行前英特布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认购数量尾数应向下取整);

其中: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680,161,768 股,总发行规模按照 470,000.00 万元计算,发

行前英特布鲁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4,246,665 股。

(3)广证鲲鹏 1 号、广证鲲鹏 2 号

广证鲲鹏 1 号和广证鲲鹏 2 号以不超过人民币 63,288,915.84 元参与本次认

购。广证鲲鹏 1 号和广证鲲鹏 2 号的认购数量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广州证券拟设立的广证鲲鹏 1 号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公司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全额认购。广证鲲鹏

2

1 号的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4,349,597.92 元,认购数量=广证鲲鹏 1 号认购

金额÷发行价格(认购数量尾数应向下取整);

广州证券拟设立的广证鲲鹏 2 号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公司及公司

下属企业的员工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全额认购。广证鲲鹏 2 号的认购金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48,939,317.92 元,认购数量=广证鲲鹏 2 号认购金额÷发行价格(认

购数量尾数应向下取整);

2、根据上述原则确定的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的具体数量

根据发行价格及前述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各发行对象的认

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

1 广州国发 287,902,085 2,925,085,183.60 25.19%

2 英特布鲁国际 168,467,116 1,711,625,898.56 29.99%

3 广证鲲鹏 1 号 1,412,362 14,349,597.92 0.12%

4 广证鲲鹏 2 号 4,816,862 48,939,317.92 0.42%

合计 462,598,425 4,699,999,998.00 55.73%

3、除权除息情况下发行数量的调整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以股份形式派发股利、配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以现金形式派发股利的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按照上述认购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鉴于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公司拟将“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

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原来的 15 亿元调减至 14 亿元。经调整,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现代化营销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100,780.00 80,000.00

2 O2O 销售渠道建设及推广项目 30,428.00 30,000.00

3 啤酒产能扩大及搬迁项目 262,193.00 166,000.00

3

3.1 其中:南沙珠啤二期年产 100 万 kl 啤酒项目 171,613.00 86,000.00

东莞珠啤新增年产 30 万 kl 酿造及 10

3.2 45,280.00 40,000.00

万 kl 灌装啤酒项目

3.3 湛江珠啤新增年产 20 万 kl 啤酒项目 45,300.00 40,000.00

4 精酿啤酒生产线及体验门店建设项目 25,200.00 24,000.00

4.1 其中:广西珠啤精酿啤酒项目 6,300.00 6,000.00

4.2 东莞珠啤精酿啤酒项目 6,300.00 6,000.00

4.3 湛江珠啤精酿啤酒项目 6,300.00 6,000.00

4.4 湖南珠啤精酿啤酒项目 6,300.00 6,000.00

5 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改造升级项目 181,405.00 140,000.00

6 信息化平台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60,045.00 30,000.00

合计 660,051.00 470,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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