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9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发路西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参与《<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也未发
现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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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534,903,487.9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81,593,411.41 元,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0,845,786.37 元,减去本年度分配以前年度实现
的未分配利润 60,768,812.10 元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634,882,300.85 元。
经董事会提议,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1,004,453,981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0,267,238.86 元。
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574,615,061.9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董事会编制的《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2015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
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
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
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推荐,本次监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由伍光宁先
生、梅正杰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成员待公司近期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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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征求各监事的意见,及参考同类其它上市公
司的情况,建议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薪酬如下:
1、非职工监事薪酬为每年 4.8 万元(税前)。
2、职工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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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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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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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伍光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0 年 2 月生,硕士,曾在南开
大学任教。现任公司监事,大通投资董事、副总经理,大通燃气董事。
伍光宁先生持有公司 14,395,772 股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
情形。
梅正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 年 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安徽省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现任湖北五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湖北亿诺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梅正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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