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没有委托
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28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
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审核意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6、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7、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收购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 10%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
《对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5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战略委
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
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
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积极组织、参加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审查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省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5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5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5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wise113@139.com
独立董事:孔令刚
二〇一六年三月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1 次,没有委托
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 28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
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
《独立董事对 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1、对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审核意见;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6、对公司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7、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收购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 10%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
《对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2015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5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
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
设性的意见;积极组织、参加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
审查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省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5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5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5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eanfang@126.net
独立董事:於恒强
二〇一六年三月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经 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后,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
席的情况。
在本人出席的 4 次董事会会议上,共审议了 9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
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5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
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审查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省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5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5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5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Zhouyn168@163.com
独立董事:周亚娜
二〇一六年三月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 2015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
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经 201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此后,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
席的情况。
在本人出席的 4 次董事会会议上,共审议了 9 项议案,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
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 年,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生产经营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15 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都进行认真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5 年,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维护了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担任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
委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
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
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积极组织、参加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议,
对各项议案均在充分审查和讨论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省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15 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15 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15 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5 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5 年公司对于独
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1390438415@qq.com
独立董事:徐淑萍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