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1.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1 日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工业园区新梅路 7 号江西华伍制动器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景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1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03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955%。其中:
1.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11,032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955%;
1.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李亚、刘莹、付国章在股东大会上做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万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万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万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03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支毅律师、王永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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