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16-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预
案。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 2015 年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 2015 年的审计工作中,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顺利完成 2015 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15 年度审计
费用拟定为 1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80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
聘其在 2016 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其在为本公司提供 2015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
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