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现将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5 日(周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00-2016
年 3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22 日(周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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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3 月 22 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决定和执行相关备案登
记手续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与前述登记文件递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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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016 年 3 月 25 日(9:00—13:40),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前 20 分钟停止股东登记。
3、登记地点及电子邮件寄送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
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如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邮件
主题上标注“股东大会”并寄送至如下电子邮箱地址:yafang.liu@refond.com;
如传真请至如下传真号码:0755-6682116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241 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投票当日,“瑞丰光电”“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额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性计划:
B.输入证券代码:365241:
C.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序号 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决
1 1.00
定和执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的议案》
D.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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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
为准。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自动撤单处理。
G.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和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
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5、投票举例
A.如果股东对议案 1 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241 买入 1.00 元 1 股
B.如果股东对议案 1 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241 买入 1.00 元 2 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服务
身份证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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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
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
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
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
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C、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
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证券账号”和“服
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4
日下午15:00-2016年3月2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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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刘雅芳
联系电话:0755-66831166
传真号码;0755-66821166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14:00-16:00,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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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
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号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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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
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
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
1
决定和执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
“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
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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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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