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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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2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3%。

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孟凡

龙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3 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股票 10 万股,并承诺:一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情况详见《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按照有关规定于 2014 年 9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追加限售及变更

股份性质的手续。

孟凡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2015 年 9 月 25 日, 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6,000,0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47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63%,完成以上追加限售及股份性质变更

登记手续后,孟凡龙先生持有上述股份追加锁定期 12 个月,即自 2014 年 9 月 4

日—2015 年 9 月 3 日,股份性质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5 年 8 月 24 日收到孟凡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孟凡龙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孟凡龙先生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了新的董事,孟凡龙先生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正式离任。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离

任之日起 6 个月内需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孟凡龙先生的锁定

期为 2015 年 9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

截止本公告日,孟凡龙先生的股票已全部解除锁定,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户,系 1 户自然人股东孟凡龙。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孟凡龙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计 300,000 300,000 300,000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减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44,356,609 30.45 -300,000 144,056,609 30.39

(或非流通股)

01 首发后个人类

300,000 0.06 -300,000 0 0

限售股

04 高管锁定股 144,056,609 30.39 144,056,609 30.39

二、无限售流通股 329,643,391 69.55 +300,000 329,943,391 69.61

三、总股本 474,000,000 100 0 474,000,000 100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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