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杨庆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
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
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
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15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9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杨庆英 独立董事 9 9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杨庆英 独立董事 2 2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5年度公司任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
本人认为公司2015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
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5年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和
执行情况,并就财务管理和经营状况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
通。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
为,2015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财务管
理稳健。
(一)2015年4月1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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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6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
意见;
(三)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015年9月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11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六)2015年12月1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
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天津钢研广亨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3%股权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可
行权截止日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减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数量的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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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期可行权
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15年度召集并主持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编报的每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
理层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修订,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对2015年年报的编报工作,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财
务部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前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
生产经营现状的报告,确定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如
货币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往来等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前
的沟通,提出了审计要求,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事项随
时保持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5年度参加了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对201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得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于上市之初便启动了公司治理专
项活动,积极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自查、及时整改,通过整改活动,公司进一
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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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2015年积极召集并
主持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
目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16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
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杨庆英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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