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1997 年至 2015 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
务,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
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
续聘其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本页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