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 2016-00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6年5月1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
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将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任职资格、关于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九届监
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十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推
荐书样本见附件。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推荐监事候选人的书面提名后,将由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出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与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三、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
应须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
阅历和工作经验,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能力,并保
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
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的;
9.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四、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股东账户复印件;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4 月 1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五、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6 年 4 月 1 日前)按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
3.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5.股东大会选举监事,监事选举方式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6.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监事填写《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
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忠、尹晓东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6-3324281;3328400
联系传真:0476-3328220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24076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 荐 人
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
类 别
□监事 □职工监事 (请在监事类别前打“√”)
推荐监事候选人的信息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关系
其他说明
(如有,见注)
推荐人: (盖章/签名)
二 O 一六年 月 日
注:应说明推荐的候选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其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