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5 日起停牌。公司本次
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1 月 4 日)收盘价格为 16.82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
易日(2015 年 12 月 4 日)收盘价为 15.42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12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4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9.08%,同期创业板指(代码:399006)累计跌幅 7.46%。根
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归属于证监会电热生产供应指数(代码:883149.WI)。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内,证监会电热生产供应指数(代码:883149.WI)累计跌幅为 9.73%。
剔除创业板指和证监会电热生产供应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 16.54%与 18.81%。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本次股票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