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6-04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水股份”)因筹划重
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
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发布了
《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6-015),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6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发布了《西水
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1);2016 年 2 月 25 日,
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3);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6-030),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
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继续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6】0249 号),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前对函件所涉问题进行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进行更新与修订,有关回复及修订后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
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
开市起恢复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