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87 公司简称:江苏舜天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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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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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除扬州行健制衣
有限公司、江苏舜天翔宇贸易有限公司外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
司。扬州行健制衣有限公司、江苏舜天翔宇贸易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纳入内部
控制评价的原因是本评价期内,该两公司已经歇业,未开展经营业务;扬州行健
制衣有限公司已于本评价期内已经完成清算注销。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9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
务、资金活动、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资产管
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内部控制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大宗化工原材料进口及国内销售业务、大宗工程物资国内贸易业务和服装国
内贸易业务。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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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 3‰ ﹤资产总额 3‰≧资产总额 1.5‰ ﹤资产总额 1.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
重大缺陷 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
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达到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定性标准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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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造成财产
≧资产总额 3‰ ﹤资产总额 3‰≧资产总额 1.5‰ ﹤资产总额 1.5‰
损失金额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事项决
策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中高
重大缺陷
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纷纷流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
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企业内部
重要缺陷
规章,形成损失;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未达到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定性标准的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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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①在化工原材料货权管理方面,公司货权管理部门虽然定期至仓储现场核查
库存情况,并与仓储方进行对账,但月度对账未能形成双方签章确认的书面文书,
仅于每年年末对库存情况形成对账文书;
②服装生产企业部分业务环节信息化程度不高,内部信息和数据传递效率较
低;
③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基础资料分散保管,未能统一集中管理。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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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关于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董事会未发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 2016 年度将采取以下改进
措施:
①在化工原材料货权管理方面,公司董事会将责成货权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
货权管理流程,应按季度落实货权仓储对账文书。
②服装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将充分研究各生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实
际状况和业务需求,有计划地提升其信息化管理水平。2016 年度争取完成江苏
舜天西服有限公司、江苏舜天服饰有限公司两家生产型企业的 ERP 系统建设。
③关于公司资料和档案的基础管理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明确档案分类分级管
理的标准,根据相关资料的不同类型,明确不同的管理模式,确保公司资料的安
全保管和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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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青峰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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