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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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6 次,没有监事缺席;

同时,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

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有效、持续监督,对企业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对外投

资的议案》。

(四)、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201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汇元达全体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发行股份购买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订的<盈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各项决策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经营业绩基本符合年度

计划预期。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了《会

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未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形。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关于关联交易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

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经过检查确认,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无违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超募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

用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做好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好,未

发生违规现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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