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 B 股 公告编号:2016-017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着资金安全同时兼顾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3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37 号)核准,公司获准采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702,8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73 元,募集资金总额 670,999,998.79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91,767.8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8,208,230.98 元。
上述资金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11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存放于
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民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拟用于“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
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发展现代家用多
功能缝纫机项目”、“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等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
公司项目和德国凯尔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结余资金 10,497.37 万元、发展现代家用
多功能缝纫机项目的结余资金 4,761.94 万元,共计 15,259.31 万元资金,变更为投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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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上工宝石缝纫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将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的
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杜克普爱华工业制造(上海)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不变;公
司将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金额调减至 500 万元,结余资金
1,500 万元拟全部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50,033.00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5,860.32 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号 日累计投入金额
通过上工欧洲投资德国百福公司和德国凯尔曼公
1 34,502.63 34,502.63
司及其关联公司项目
2 研发和生产自动缝制单元及电控系统项目 15,100.00 2,195.38
3 发展现代家用多功能缝纫机项目 238.06 238.06
4 建立完善集团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ERP)项目 500.00 196.93
5 投资台州上工宝石缝纫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15,259.31 12,900.00
合计 65,600.00 50,033.00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约定存款、国
债、理财产品等(以下统称为“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额度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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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购买投资产品的名称、
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不得
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
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及实际情况递减,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
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使用进度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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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适当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
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
内,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时对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余额为 3.35 亿元,其中:1.25 亿元为
募集资金,2.1 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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