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广州迪森热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
财务顾问,本公司出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以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原则,作出以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本次交易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
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
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