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22 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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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风神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风神轮胎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中《关

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2016 年 3 月 21 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

橡胶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该《重大

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的

长远发展和业务布局具有积极影响,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

的原则。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材料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志兴: 薛 爽: 杨一川:

2016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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