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6-00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丽君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
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部分董事以电话方式参加
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丽君女士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公司总股本由 7,500 万股增加至 10,000 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10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5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
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7,500 万股增加至 10,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
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第三条 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该普通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股票于【 】年【 】月【 】日
2,500 万股,于 2016 年 3 月 9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公司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条 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 永和经济区江东街 6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51135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六条
元 面值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
第十九条 通股,其中发起人股份为【 】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社会公众股为【 】股。 人民币 1 元。
原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共有 11 名发起人: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 7,5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各股东认购股份数额、占股份总
额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股数额(股) 认股比例(%)
1 汤秀清 36,336,546 48.4487
2 汤丽君 10,862,640 14.4835
3 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491,500 11.3220
4 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345,000 8.4600
5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 4,275,000 5.7000
6 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 3,225,000 4.3000
7 汤秀松 2,671,245 3.5617
8 雒文斌 1,903,500 2.5380
9 任国强 530,442 0.7073
10 史卫平 272,200 0.3629
11 李彬 86,927 0.1159
合计 75,000,000 100.0000
修订后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
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股数额(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汤秀清 36,336,546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2 汤丽君 10,862,64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广州市昊聚企业管理有
3 8,491,5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限公司
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
4 6,345,0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有限公司
5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 4,275,0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6 苏州永乐九鼎投资中心 3,225,0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7 汤秀松 2,671,245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8 雒文斌 1,903,5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9 任国强 530,442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10 史卫平 272,200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11 李彬 86,927 净资产出资 2011 年 7 月
合计 75,000,000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
公司类型
投资或控股) 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广州
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并与二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项目 签署银行 账户名称 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专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 电主轴生产线扩建
户一 泰支行 有限公司 项目
募集资金专 建设银行广州林和中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 研发中心升级扩建
户二 路支行 有限公司 项目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汤丽君女
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
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