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1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深圳市国新南

方知识产权研究院(以下简称“国新南方研究院”或“乙方”)于2016年3月18

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

求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强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国防

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制度。提出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发展规划,

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这对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增进军地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难得的机

遇。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包括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的十四大战略,军民融合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彰显。各地政府纷纷

出台鼓励政策,支持军工产业发展。深圳市政府也把军工产业与航空航天、海洋

产业等列为未来产业大力培育扶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孕育着极大的产业投资机

会。

文化创意产业是知识经济的产物,是借助高科技手段或方法,对文化资源进

行创造性开发和提升,产生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使之成为具有创造财富的新型产

业。

公司作为国内环保包装行业的领先企业,积极推进产业资本与社会金融资本

的有效融合,计划积极加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的研究,参与制定军品标准化

建设,并重点布局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与公司产业相结合的新业态。

1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与国新南方研究院本着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共同理念,双方愿意

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聚焦资源,以市场化方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关

键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二、协议合作方情况介绍

国新南方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重点引进支持的具有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

和资本化的知识产权高端智库。由曾连续入选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享

誉世界的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吴汉东教授领衔,腾讯、东方富海及国新南方运营公

司等联合发起,其日常运营管理委托国新南方运营公司负责。

国新南方致力于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军民融合等知

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推动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目前已经正形成以知识产权研究

院、知识产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知识产权运营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知

识产权培训中心、知识产权投资管理公司、知识产权创客服务平台为一体,以及

正在筹建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为补充的知识产权产业综合体,也为前瞻技术

研究分析、筛选合适的投资标的、投后管理增值服务提供了可靠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合作内容

1、共同设立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究中心。

双方同意,依托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设立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成果

转化研究中心,发挥国新南方知识产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人才集聚作用,充

分对接军队研究院所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项目,突出推动提升军转民技术知识

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主动参与国家军改战略的部署,围绕

国防知识产权转化助推高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军队科研机构国防知识产权转化运

用等专题,为探索新形势下,承接军改外溢科技人才资源,培育深圳新的产业增

长点提供课题研究。重点布局军用品在运输、使用及存放过程中的防护、管理的

包装供应链服务及其信息化的成果研究转化工作。

2、共同开展“军品包装标准化”课题研究工作。

2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双方同意,依托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资源,依据质量监督与

市场准入等法规措施,积极参与制定军品包装管理内容,品质管理的方法等相关

军品包装标准体系的制定。通过完善军品包装标准修订和完善,从保障形态、军

品防护性要求、信息技术发展等不同角度审查,及时淘汰不适应现代战争对军品

包装要求的标准,提高军品包装技术含量,切实有效的加强军品包装标准化建设。

双方将联合组成研究小组,按照国家军用标准论证和立项、草案编制、审查、

报批等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进行有关课题研究。

3、由双方共同设立文化创意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

(1)本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名称暂定为“美盈森国新南方文化创意产业股

权投资基金(拟)”,由甲乙双方共同充当本基金的主发起人,乙方提供相关的

支持。

(2)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美盈森国新南方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暂定名,根据需要也可引进其他股东),具体股权以及团队组成双方另

行协商。

(3)基金重点投资领域:围绕文化创意产业IP泛娱乐化趋势需求,聚焦以

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物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与甲方产业的结合点,

挖掘甲方产业创新以及甲方下游市场增值服务的盈利点。

(4)甲方同意,根据其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整体组织协调优势,

发挥甲方在包装及其相关衍生领域的优势地位,为基金提供能力范围内的项目来

源、增值服务和退出支持等服务。

(5)乙方同意,充分发挥落户深圳市的高端创新资源优势和吴汉东教授知

识产权届领军人物的人脉和专业优势,负责争取国家及深圳相关产业引导基金,

并利用研究院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的业界地位,为基金在项目推荐、项目审核及

投资和增值服务等方面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乙方也将充分利用其市场影响力,

为基金的资金募集工作提供支持。

(6)乙方同意,利用智库研究优势,负责对AR/VR新技术以及物联网智能技

术的产品应用进行专项研究,通过专利分析方法,提供符合甲方产业应用的新技

3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术结合点,为新技术在甲方产业创新以及下游市场增值服务的应用提供可行性研

究。

(7)乙方同意,利用研究院资源,持续关注VR产业的技术、产业、产品的

发展演进,从专利导航、预警角度为文产基金投资标的筛选提高准确性。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经各方协商后可以延期。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国新南方研究院签署协议,双方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资源共享,以市

场化方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关键领域进行深度合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

提升研发技术综合优势,在标准制定、包装供应链服务以及信息化的研究成果转

化等方面为军队等客户提供更加多元、更加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

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重点布局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与公司产业相

结合的新业态,为公司新业态布局提供专业性的研究建议,有力支持公司新业态

布局顺利推进,为公司打造产业创新增长点奠定基础。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1、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金额,本协

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协议风险提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协议属于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均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就共同设立基金达成基本的框架性意向,有关基金后续设立过

程中的具体内容,将另行协商后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3、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但对本年度经营业绩

4

关于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预计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新南方知识产权研究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盈森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