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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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6-36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00 于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91,692,75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867,6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9035%。

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股份 107,560,3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239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5,389,39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02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521,75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9.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867,6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9035%。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

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和核实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4 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锁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6 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7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8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09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0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1.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天源迪科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549,9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7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1%;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武建设律师、娄龙飞律师

鉴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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