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22 0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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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7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00,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实物资产对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钢材加工、仓储及配送业务资产,提升钢材延伸

加工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所属钢材配送中心实物资产对新余新

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实物资产对

外投资的公告》(临 2016-008)。本次增资属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更好地优化公司金属制品业务,进一步掌握生产经营主动权,开

拓特种钢丝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参股子公司

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

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临 2016-009)。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

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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