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7
债券代码:122113 债券简称:11新钢债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00,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熊小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实物资产对新余新钢板材加工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盘活现有钢材加工、仓储及配送业务资产,提升钢材延伸
加工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所属钢材配送中心实物资产对新余新
钢板材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实物资产对
外投资的公告》(临 2016-008)。本次增资属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更好地优化公司金属制品业务,进一步掌握生产经营主动权,开
拓特种钢丝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参股子公司
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贝卡尔特(新余)新材料有限公
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事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
证券报上刊登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临 2016-009)。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尚需
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