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6-029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 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3 兆瓦风电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01.45 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充气类开关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8.50 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 号文核准,华仪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235,772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30 元,募集资金总额 949,999,995.6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907,906,395.6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11]2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 3 兆瓦风电项目及充气类开关项目已建成并投
产,具体投入及结余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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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募集 累计投入
总投 资金 累计利
账户资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 拟投 息 尚未
已支付 小计 金余额
额 资金 净额 支付
额
3 兆瓦风力发
电机组高技术 46,600 30,800 1,184.03 31,382.58 77.86 31,460.44 601.45
产业化项目
充气类高压开
关设备生产线 11,130 11,130 656.06 10,397.56 104.03 10,501.59 1,388.50
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57,730 41,930 1,840.09 41,780.14 181.89 41,962.03 1,989.95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上
述两项目合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1,840.09 万元。(2)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充气类开关项目尚有 104.03 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3 兆瓦风电项目尚有
77.86 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上述两项目合计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金额
为 181.89 万元。(3)项目建设期内,受益于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及人民币
汇率升值,项目的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原计划有所减少;(4)募投项目在实
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基础设
施建设及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严格管控,合理地降低了项目的部分建设成本;
(5)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已建设完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
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
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的结余资金 1,989.95 万元(包括利
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 ,
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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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及《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
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华仪电气本次将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充气类高压
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1,989.9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股东
大会决策权限,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华仪电气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
后续募投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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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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