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 2016-028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 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增资金额: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0,511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
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仪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43 号)核准,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 1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233,019,853 股,每股发行价格 9.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9,999,993.2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5,146,973.60 元。2015 年 12 月 24 日,募集资金足额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
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15】535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经董事
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并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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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风电场建设项目 90,000
1.1 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9,703
1.2 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30,808
1.3 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 29,489
2 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 2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13,000
合计 223,000
二、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及《黑龙江省鸡西恒
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华时集团、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
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时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推进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
向华时集团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平鲁红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建设。
2、募集资金 60,511 万元及其利息向其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其中:
(1)募集资金 29,703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2)募集资金 30,808 万元及其利息用于增资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建设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
本次增资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其中:
80,000 万元增加华时集团注册资本金,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计入华时集团资本
公积。本次增资后,华时集团注册资本将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110,000 万元。
增资前后,华时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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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华仪电气股份 华仪电气股份
16,800 56% 96,800 8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 华仪风能有限公
13,200 44% 13,200 12%
公司 司
本次增资款到位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将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
资金款进行专项存储,并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5 区 12 号楼 1 层—6 层
法定代表人:屈军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
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时集团总资产为
46,660.95 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15,092.56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9,939.3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33.98 万元(数据摘自华时集团的 2015 年合并报表)。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推进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平鲁红
石峁风电场 150MW 工程 EPC 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
及《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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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对华时集团进
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
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增资用于
募投项目建设。
2、监事会意见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华时集团
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 80,511 万元及该资金募集到位后至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向华时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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