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22 0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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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仪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同时承继华仪电气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范围

与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通知

的要求,对华仪电气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履行了专项核查义务,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海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阅了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

的沟通会议,对其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0 号文核准,华仪电气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235,772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3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949,999,995.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907,906,395.6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2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计划以募集资金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1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30,800

2 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 19,280

3 风电一体化服务项目 12,200

4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1,130

5 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8,030

合 计 91,440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1 年,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清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分行共八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16年03月0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

19-270101040032558 6,014,538.1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351958361199 13,618,519.69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701000120190600290 107,216,920.67

2013 年已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11012210084901 -

销户

2015 年已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7335210182600035977 -

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

33001627574053004173 93,891,155.78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90120154710005456 13,884,992.45

乐清支行

2015 年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129045557558 -

销户

合 计 234,626,126.71

四、募集资金投向调整的情况

1、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

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

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 风电机组”调整

为“6MW 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 风电机组”的 4,500 万元

将全部转投至“6MW 风电机组”研发。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

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 19,280 万元。

2、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

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

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

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

该调整事项发表意见。

五、募投项目结余情况及原因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3 兆瓦风力

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建

成,具体投入及结余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累计利息 累计投入

募投项目名称 账户资金余额

总额 净额 已支付 尚未支付 小计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

30,800 1,184.03 31,382.58 77.86 31,460.44 601.45

技术产业化项目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

11,130 656.06 10,397.56 104.03 10,501.59 1,388.50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41,930 1,840.09 41,780.14 181.89 41,962.03 1,989.95

上述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1,184.03 万元;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656.06 万元。上述两项目合计累

计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1,840.09 万元。

2、尚未支付供应商的尾款或质保金

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15 年 5 月建设完毕,项目

投资总额 11,13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已累计支付金额 10,397.56 万元,

尚有 104.03 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于 2013 年 9 月建设完毕,项目投资总额 30,8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8 日,

已累计支付金额 31,382.58 万元,尚有 77.86 万元尾款或质保金未支付。上述两

项目合计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金额为 181.89 万元。

3、项目建设期内,一方面受益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下降及人民币的升值,导

致项目投资支出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公司在在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以及对公司即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

和优化,严格把控厂房建设,软硬件设备采购等环节,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

费用。

六、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已建设完工,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

周期较长且金额较小,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 1,989.95 万元(包

括利息收入净额 1,840.0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

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 ,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七、公司对此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以

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14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 1,989.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决策权

限,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仪电气本次将 3 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充气类高压开

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1,989.9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股东大

会决策权限,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华仪电气本次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后

续募投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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