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6-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00
整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庆寿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16 年与关联方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武麻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武汉爱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9,34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高庆寿先生、高涛先生、彭斌先生、郝立群女士、钱
静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 2016 年经营目标,公司根据运营情况及实际融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
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上述授信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石油沥
青期货合约,拟投入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头寸以公司
现货用量和库存量为基础,业务时间为 2016 全年度。并授权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在上述
额度内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4、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
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