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6-02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自然人个人住房需要,
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勇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贺曼曼女士及贺班班先生,将
分别购买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苏州天虹品上中心商
品房,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 60.58 万元、60.27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贺曼曼女士及贺班班先生分别为公司副总经理姜勇先生配偶的姐姐和弟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四)款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贺曼曼,女,公司购物中心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姜勇先生配偶的
姐姐。
贺班班,男,公司梅林天虹招商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姜勇先生配偶的弟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苏州天虹品上中心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68号,于2016年1月9
日开盘,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
贺曼曼女士拟购买苏州天虹品上中心商品房1套,建筑面积为61.3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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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班班先生拟购买苏州天虹品上中心商品房1套,建筑面积为61.33平方米。
四、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
约定。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
促销活动确定,贺曼曼女士及贺班班先生作为公司员工,享受内部员工认购额外
97折的促销政策,购买价格及优惠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上述交易金额为享受折
扣政策后的实际成交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截止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除正常的工资往来外未发生过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
为,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关
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促销
活动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还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
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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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内部员工购买该商
品房的促销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根本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
交易的相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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