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 2015 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5 年对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
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
2015 年 1 月 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3.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2015 年 3 月 2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5.审议《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2015 年 4 月 22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 审议《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6 月 2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
1. 审议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2015 年 8 月 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 审议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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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情况
3. 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 审议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
极开展工作,列席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
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
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
管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
产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主体变更的程序合法,未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
4、公司重大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金额的重大对外投资和出售
资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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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非
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且
签署了相关的协议,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10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2 年 3 月 2 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事项》((2011 年
12 月 30 日修订)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内幕知情
人档案,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
信息,并及时报备内幕知情人员相关信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也未受到监管
部门的查处和被要求整改的情形。
7、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2016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16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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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一、监督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
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三、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2、勤勉务实,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
2016 年度,监事会将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加强对公司投资、
融资、资产收购、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审慎决策,
确保决策程序合法性和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监事会也将不断加强对自身能力的学习提高,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与优秀同行交流,
不断适应新形势,履行好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运作,持续推进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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