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公告编号:2016-020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振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朋大道 1 号一楼会议室
6、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7、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5:00至2016年4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5、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9、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其中,第 1-9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第 10 项议案属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特
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
通过。
三、会议登记的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1),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邮件请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投资管理部或发送至电子邮箱,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
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综合楼 101 室,成都振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邮编:61004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箱:corpro@corpro.cn(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2、登记时间:2016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综合楼 101 室,成都振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101
(2) 投票简称:振芯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振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i.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ii.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委托价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审议《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00
议案 5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
议案 6 审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8.00
议案 9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
议案 10 10.00
款》的议案
iii.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iv.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
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v.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vi.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国勇、陈思莉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联系邮箱:corpro@corpro.cn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参会股东登记表》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 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振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事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1. 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5. 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9. 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
10.
议案。
一般表决说明: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
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
计。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1)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