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3 月 21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江苏高投”)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16 日 27.25 3.38 0.03
大宗交易 2016 年 203 月 16 日 25.76 50 0.45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17 日 27.27 25.02 0.22
江苏高投
集中竞价 2016 年 3 月 18 日 27.93 24.31 0.22
大宗交易 2016 年 3 月 21 日 29.05 50 0.45
合 计 —— —— 152.71 1.36
截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江苏高投减持比例为 1.3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0 8.93 847.29 7.57
江苏高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 5.36 447.29 3.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 3.57 400 3.5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江苏高投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江苏高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2
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3、江苏高投在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4、江苏高投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5、本次减持后,江苏高投持有公司股份为84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
本次减持完成后,江苏高投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高投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