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6-033W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度,公司召开了共计 8 次董事会(包括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和 3 次股东大
会(包括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一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赵伟先生应
出席董事会 8 次,亲自出席了 8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3 次;独立董事杨贞瑜
先生应出席董事会 8 次,亲自出席了 8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3 次;独立董事
张文京先生应出席董事会 8 次,亲自出席了 8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3 次。
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上述董事会上,我们对下列共计 12 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度-2017 年度)的独立意见;
3、 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4 年年度及 2015 年上半年);
5、 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6、 对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对公司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情况的独立意见;
8、 对公司经营班子 2014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9、 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 对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1、 对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12、 对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将继续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
独立董事:赵伟 杨贞瑜 张文京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